李大林,蒙古族,1966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林业正高级工程师。1983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塞罕坝机械林场技术员、营林区主任、物资经销公司经理,森林旅游开发公司党支部书记兼第一副总经理,现为塞罕坝森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木兰围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工作至今,先后被评为“河北省旅游系统劳动模范”(两次)、“河北省林业系统‘绿林杯’竞赛先进个人”、“首届承德市优秀青年企业家”、“承德市十大杰出青年”、“承德市优秀政协委员”、“围场县优秀政协委员”等荣誉称号。连续17年在塞罕坝机械林场年度考核中受嘉奖,被承德市委市政府授予二等功1次、被省林业厅授予三等功15次。
塞罕坝的森林旅游事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1983年塞罕坝林场转入营林为主、造林为辅的新阶段,老一辈务林人高瞻远瞩,开始探索多种经营之路并把发展森林旅游作为二次创业的支柱产业。1993年5月,原国家林业部批准建立了塞罕坝国家森林公园,确定了“以林建园、以游促林、多种经营、全面发展,最终实现以园养林”的目标,同时委托河北省林勘院编制了《公园发展规划》,为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绘就了蓝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为更好地经营塞罕坝的森林旅游事业,塞罕坝森林旅游开发公司应时而生。
公司成立之初,在岗员工只有十七人,在无任何可借鉴模式下,李大林同志依据塞罕坝特点,一切从实际出发,带领大家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把森林旅游作为商品来经营,通过弘扬“忠于使命,艰苦奋斗,科学求实,绿色发展”的塞罕坝精神,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使塞罕坝的森林旅游事业从小到大、滚动发展:利用自筹资金、招商引资,完善了公园的吃、住、行、游、购、娱等基础要素,景区日接待能力达到1万余人;按照公园规划,围绕“生态、皇家、民俗”品牌,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
在林场的领导下,公司积极参与了塞罕塔、七星湖的建设,自主开发打造了白桦坪、亮兵台、二龙泉、五彩斑斓等景点,从而增加了公园的吸引力,延长了景区的旅游链条,发挥了景点在疏导人群、置换人流、保护现有精品景观的作用。同时,李大林同志积极探索各种营销手段,多年来,借助旅游专列、会议宣传、媒体宣传、网络宣传、节庆活动、人力促销等多种方式,进市场、进社区、进企业,使塞罕坝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公园的客源市场已由京津冀及周边省份拓展到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2010年,为实现坝上景区“一票通游”,在围场县委、县政府的主导推动下,塞罕坝、御道口、红松洼“三方”整合旅游资源,以入股的形式,成立了木兰围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面对木兰公司人员隶属关系各不相同等复杂难题,李大林同志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研究管理措施,加强沟通协调,保证了木兰公司的和谐、稳定和快速发展,使坝上旅游市场份额以每年20%的幅度递增,成为承德地区增长最快的景区。
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李大林同志的不懈努力下,景区年入园人数由2001年的9万人次,增加到现在的60万人次,年旅游直接收入由原来的104万元,增加到现在的6200多万元。截至目前,塞罕坝累计接待中外游客超过520万人次,实现直接经济效益近4亿元,年均纳税700余万元,每年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2.5万个,累计创造社会综合效益近30亿元,有力拉动了景区周边乡村农家游和县域经济的发展,有效发挥了旅游扶贫、旅游富民的功能作用。
由于业绩突出,所在单位先后获得省级“青年文明号”、“河北公众满意质量诚信双优单位”、“河北省工人先锋号”、承德市“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振兴县域经济纳税二十强企业”等荣誉。森林公园先后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4A级旅游景区”,被省政府评为“河北省生态旅游示范区”,被省林业局(厅)评为“五星级森林公园”,被省旅游局(委)评为“河北最美30景”、“首届河北不得不游的十大风景名胜”,被亚太旅游联合组织授予“中国最佳文化生态旅游目的地”,并入选由国家林业局组织评选的“中国最美森林景观”。
李大林同志以率先垂范、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顽强执着的工作精神,以强烈的事业心,为塞罕坝的森林旅游事业付出了大量艰苦的劳动,倾注了满腔热情,耗费了很多心血。他始终站在开拓创新的前列,是一个苦干实干的先锋。用他的话来说:“我生在塞罕坝,又在塞罕坝长大成人,因此我热爱塞罕坝,更热爱这壮丽的绿色事业,我要与同事们共同谱写塞罕坝二次创业的新篇章,再创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