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跟团”暗藏玄机 旅游陷阱因何不绝?
新华为南宁5月3日电(记者 汪军)每逢节假日,一些价格低廉的“跟团游”宣传便频频活跃于网络广告。业内人士爆料,所谓的“低价跟团”并不是旅行社“亏本大甩卖”,实际暗藏玄机,游客稍不留意就有可能掉入陷阱。旅游“陷阱”缘何不绝?专家分析认为,缺乏针对旅游市场乱象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旅游法规中“高阶位”法规少。 “低价跟团”让人觉得太“坑爹” 南宁市民李平平去年就遭遇过一次跟团的“坑爹”经历。“我当时是跟团去云南丽江,旅行社当时给我说得很好,价格听起来很划算,还说要是自己去的话一些地方要买门票。”李平平说。 据她介绍,去了之后非常失望,旅行社拉着到处跑,说好了的景点一晃而过,然后就是带着去购物,买各种土特产,要是不买的话,导游就给脸色看,感觉像游客们欠债一样。李平平说,以后出去旅游再也不会报这种听起来挺划算的“跟团”。 李平平的这种经历并不少见,互联网上就有不少网友吐槽自己的“坑爹”经历。有网友吐槽“泰国跟团游”:跟团就是找虐,看到的就是一个搬到泰国的中国,而不是真正的泰国。还有网友说,跟团游的人在合同中往往会发现准X星级酒店的字样,其实在酒店标准中根本不存在准星级,而旅行社所出示的未挂牌X星级酒店更是一种骗人的方式。 五一节放假,一些旅行社低廉的报价让人生疑。某旅行社推出了“魅力阳朔浪漫三天游单跟车218元/人”,乍看让人心动。这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详细内容,包括行程安排和服务标准。假日期间,旅游市场将迎来旺季,按照常理,游客的大幅增加将使市场价格飙升,然而按照一些旅行社提供的价格来看,旅行社似乎是“亏本买卖”。 揭秘“低价跟团”四大陷阱 谢晓红(化名)曾长期做导游,她向记者透露,针对一些单位、团体选择报团出游的情况,旅行社一般都会推出“套餐”,表面上看游客能够捡便宜,而实际上却有可能掉入陷阱。针对“低价跟团”的陷阱,谢晓红作了分析揭秘。 一是购物消费。地接社(游客到景点后负责接待的旅行社)导游并不是全身心带领游客游览,而是打着带领大家购买土特产的幌子,让游客购物。商店老板按人头给导游付费,资费按照“4+4+2模式”处理,地接社导游和司机各得四成,组团社导游得两成。 二是加点消费。地接社在行程单上增加一些名义上是“赠送”或“优惠”的景点,带着游客去游览,这不仅占用了行程单安排的时间,还将门票高价卖给游客,其中的差价一般依然按照“4+4+2模式”处理。 三是隐形消费。“但凡旅游景点以求神拜佛、募捐款项修缮伟人故居或成立展览馆等名义,让游客掏钱的,多半有问题,还有一些民俗风情浓厚的景点,组织的活动多是陷阱,他们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让游客隐形消费。”谢晓红说。 四是模糊消费。在旅行社合同中,组团社采取类似“准三星酒店”“未挂牌三星酒店”“相当于国内标准三星”等贴标签的方式模糊游客,实际住宿的酒店跟三星酒店存在很大差距。 “旅游陷阱”因何不绝?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针对旅游市场乱象出台了一系列条例、法规和文件。2009年国务院通过并实施了《旅行社条例》,2011年国家旅游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工作意见》。即便如此,违规行为依然屡禁不绝。 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近年来旅游乱象层出不穷,一些打着超低价游、购物旅游旗号的旅游团最终让旅游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少数“黑景点”“黑导游”等甚至危及旅游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广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罗国安分析指出,违规行为仍然不时发生的原因之一是相关法规、政策的概括性指令太多,缺乏针对旅游市场乱象的具体规定和操作。“大方向的规定是明确的,然而针对旅游市场某些具体的现象,国家政策有时难于有的放矢,让一些旅行社钻空子。”罗国安说。 律师张怀友认为,从立法层面来看,旅游法规中“高阶位”法规少,更多的是一些部门规章,大多保护从业人员,因此这就需要一些“少原则、多具体”的法律法规。 受访人士表示,“信息不对称”也是不少游客跌入“陷阱”的原因。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应及时捕捉旅游市场信息,通过网络等便捷和快速的方式告知公众,起到提醒和警示作用。中消协还提醒,旅游广告要认清,旅行签约要谨慎,旅游保险要备好,退票改签要问清,健康安全要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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