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营运证件开大巴载客来连旅游被查
昨日8时30分许,记者跟随交通局客管处的执法人员来到星海广场挑月桥北面的停车场,这里停满了旅游客运车辆。执法人员逐台车辆进行检查,针对旅游包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持有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等情况进行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将司机提供的证件进行检查比对,发现有两台车为沈阳同一家客运公司的车辆,经营范围为“市际、省际包车客运,县内、县际包车客运”,发证时间同为2011年,但证件的代理证的打印字体却明显有差异,证件中盖的印章也有细微差异。 现场负责人立即与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客运处沟通后,确定证件为伪造的。执法人员告知司机按规定要对车辆实施暂扣,向游客说明了相关情况,并立即联系其他旅游车辆运送游客。 对于这两台车的处理,首先要按照道路运输法规的规定重罚;然后还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这两台车使用伪造营运证件的行为。记者随后从公安机关相关部门了解到,对于营运车辆使用伪造相关证件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将对相关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半岛晨报、海力网首席记者王博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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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