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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全省非遗优秀实践案例评选推广活动的通知

2021-07-08 15:18:30 作者:寇暄 来源: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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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开展全省非遗优秀实践案例评选推广活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文化和旅游部门,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开展的非遗优秀实践案例征集评选活动部署要求,根据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拟在全省遴选一批非遗项目保护传承、非遗旅游融合发展、非遗进校园、非遗助力乡村振兴带头人等四个方面的优秀实践案例。以期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展示非遗保护工作成果,发挥优秀实践案例示范作用,为争创全国非遗优秀实践案例储备优质项目。现就开展全省非遗优秀实践案例评选推广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长城新媒体集团文化新闻部

  二、评选内容

  (一)非遗项目保护传承优秀实践案例;

  (二)非遗旅游融合发展优秀实践案例;

  (三)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

  (四)非遗助力乡村振兴带头人优秀实践案例。

  三、参评范围

  以列入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为主体,申报对象对应上述四种案例分别如下:

  (一)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

  (二)有效推动非遗保护、传承、传播和开发利用的旅游景区景点、文旅企业、非遗展示馆(博物馆)、非遗工坊、传习馆(所、基地)、文化街(园)区、特色小镇等;

  (三)相关学校、社会团体、文化机构等。

  (四)代表性传承人或非遗领域的专业骨干、管理者、带头人等。

  四、总体要求

  所申报实践案例应遵循法律法规和非遗相关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见人见物见生活”保护理念,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实践案例原则上为文化和旅游机构合并以来组织实施的典型经验,有较为完善的保护措施和实施计划,具有阶段性目标任务,成绩突出、推广价值大、示范引领作用强。

  五、具体标准

  每种优秀实践案例的具体标准原则上包括下列各自案例的所有条件。

  (一)非遗项目保护传承优秀实践案例

  1.非遗项目得到有效传承和发展振兴,存续状态良好;

  2.项目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和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得到尊重弘扬;

  3.非遗项目的传承传播得到深化和扩大;

  4.项目传承活动持续并富有活力,实践方式得到保持。

  (二)非遗旅游融合发展优秀实践案例

  1.践行“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理念,非遗和旅游融合发展相辅相成、互促互进;

  2.“非遗+新业态”的创新活化作用凸显,如“非遗+旅游线路+景区+研学+民俗+演艺+文创...”等有序开展;

  3. 非遗旅游融合有效助推地方经济发展,带动群众就业增收;

  4. 非遗旅游融合有效提升旅游品质和文化体验。

  (三)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

  1.非遗项目与思想道德教育、文化艺术体育教育等有机融合;

  2.“非遗进课堂”“非遗进教材”等方面成效显著;

  3.非遗学科建设和非遗理论研究等方面成果突出;

  4.建立非遗学生社团、非遗教学体验基地等组织载体,广泛开展非遗社会教育实践。

  (四)非遗助力乡村振兴带头人优秀实践案例

  1.致力于非遗项目的传承传播和发展振兴,激发当地经济内生动力,带领群众发展特色非遗产业,在带动就业、致富增收方面成效显著。

  2.在非遗工坊建设、非遗产品开发、就业培训、市场营销、非遗旅游以及非遗活动展示传播等方面勇于创新、攻坚克难,积极探索非遗助力乡村振兴新模式、新路径;

  3.挖掘非遗项目深厚丰富的历史文化和艺术科学价值内涵,发挥其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乡规民约自治,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大力促进乡村文化振兴。

  4.遵纪守法、模范带头,公众认可度高,社会责任感、示范引领作用强。

  六、评选程序

  (一)申报要求。原则上四类优秀实践案例,每市每类各推荐1项。推荐案例名单要通过当地媒体或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二)组织评选。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评选小组,小组成员由厅非遗处、省非遗保护中心负责同志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通过资格审核、集中评选、实地抽查等方式,产生初步推荐名单。

  (三)公示。初步推荐名单经厅领导同意后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长城新媒体网站、省非遗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评选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四)命名公布。以省文化和旅游厅名义对入选非遗优秀实践案例进行发文公布,颁发证书。

  七、材料上报

  申报材料由各市汇总统一报送,务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申报及公示报告、优秀实践案例推荐汇总表、申报表、实践案例事迹材料、图片视频材料等,寄至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

  解建宝 0311-85918041

  省非遗保护中心:

  赵丽苹0311-85233920

  贾立星0311-85233920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虹光街10号省非遗保护中心数据信息部

  电子邮箱:hebeifeiyi@126.com          

  附:1.河北省非遗优秀实践案例推荐汇总表

  2.河北省非遗优秀实践案例申报表

  3.河北省非遗优秀实践案例事迹材料

  4.河北省非遗优秀实践案例图片视频材料

   

关键词:非遗,案例,实践,文化,旅游责任编辑:寇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