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发委这份出游风险提示 很实用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石家庄又将迎来旅游旺季。石家庄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特别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做到安全出行、文明旅游、理性消费。
现如今自驾游逐渐成为许多市民出游的首选,石家庄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提醒市民,出行前应了解旅游目的地的气候环境、文化风俗、安全状况等相关信息,加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合理规划行程,尽量避开道路拥堵时段,提前约定酒店、饭店等;随身携带常服或应急备用药品,根据身体情况选择旅游线路;出行前全面检查车辆状况,避免疲劳驾驶,文明礼让,不开超速车、斗气车;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合理选择保险产品。
拒绝参加各种形式的“黑”俱乐部、户外群组织的旅游活动。目前国内户外旅游市场存在大量没有经营资质的俱乐部、户外群,他们通过网络论坛发帖、QQ群通知、吸纳会员等方式组织活动,雇佣没有从业资格的人员领队“带团”。这些俱乐部、户外群组织的旅游活动往往价格低廉,却无任何安全保障,甚至在出行前还要求游客签署所谓的“免责声明”,强调参加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如出现意外事故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游客参加这种无任何安全保障的旅游活动,一旦出现任何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
选择随团出游的市民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注意查看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充分了解旅游行程,签订新版旅游合同,索要正规发票;不参加明显低于实际成本的“低价团”“购物团”,对部分商家提供的“优惠”“购物赠旅游”等活动提高警惕;《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旅行社和导游强迫旅游者购物,行程计划安排之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旅游者有权拒绝参加。
旅游过程中理性购物,特别是对旅游景点内的商品或导游推荐的商店或商品,以及价值较高的珠宝玉器、电器、名贵药材等,不要轻易购买,并在购物时一定要向经营者索要购物发票。
依法理性维权。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纠纷时,切不可采取拒绝登机、登车、登船等过激行为,避免扩大事态或纠纷,致使旅游活动不能顺利进行。当发生纠纷时:一是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二是注意保留消费凭证等相关证据。三是完成行程后,旅游者可通过向旅游质监部门投诉、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四是切记不要超过时效。按照《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可以受理旅游投诉的时效是自旅游结束之日起90日内。市旅游质监所热线电话:86061715。
同时,广大市民出游前应合理购买选择意外保险,购买保险产品时要简单了解理赔范围,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旅游行程合理选择,购买保险后注意索要保单。
此外,网上购买旅游产品需谨慎。随着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网上选择旅游产品成为市民热衷的出游方式。在网上选择旅游产品时应注意:一是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知名度高的旅行社网站。二是详细阅读产品介绍,及时与其工作人员沟通,确保万无一失。三是在线支付费用后索要正规发票,以免出现问题后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四是不选择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低价旅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