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露天烧烤”5月立新规
日前,经石家庄市政府同意,省会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石家庄市治理露天烧烤管理办法》。办法中表示,本办法适用于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栾城区、藁城区、鹿泉区、正定县范围内所有从事露天烧烤加工、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新规中要求,沿街门店、商铺从事烧烤加工活动的,禁止在店外摆放物品、经营工具。烧烤加工操作一律在室内进行,并加装油烟净化设施,保持正常使用;建立健全油烟净化设施维护保养运行台账,确保油烟达标排放,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禁止使用高音喇叭、高强光照明等招徕顾客。
办法中表示,按照“联合执法、各司其职”的原则,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应当组织辖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清理行动,重点查处露天烧烤加工、占道摆放桌椅、食材不达标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