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近日印发《关于支持利用空闲农房发展乡村旅游的意见》,提出支持农民利用自有住宅经营乡村旅游,或将空闲房屋长期委托第三方统一经营,并对利用空闲农房发展乡村旅游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投资主体给予奖励。
《意见》明确将盘活空闲农房发展乡村旅游工作纳入省级旅游发展资金分配。对社会资本、高校通过盘活空闲房农房,提供低成本创业场所,按照实际孵化企业户数给予补贴。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利用空闲农房创办乡村旅游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同时,鼓励金融机构为优良的创新创业主体提供授信服务,符合有关创新创业信贷政策的主体可按规享受有关贴息、担保优惠政策等。
据了解,安徽省接下来将结合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综合发证工作,组织开展全省空闲房屋基本情况调查,摸清空闲房屋数量、分布、权属、建筑结构、面积等基本情况,建立基本信息数据库,为盘活空闲农房发展乡村旅游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