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湖
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坐落在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冀州两县区境内,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也是华北平原惟一保持沼泽、水域、滩涂、草甸和森林等完整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保护区,占地面积283平方公里。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生物多样性十分丰富,以内陆淡水湿地生态系统和国家一、二级鸟类为主要保护对象,属淡水湿地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 2016年1月,国家旅游局和环保部拟认定河北省衡水市衡水湖景区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地理坐标范围为东经115°27′50″~ 115°42′51″,北纬37°31′40″~ 37°41′56″。衡水湖紧邻东湖大道(106国道),交通便利,处在环京津、环渤海、沿京九铁路的位置,距北京和天津均为200多公里,距黄骅港距离为190多公里,周边300公里以内有石家庄、太原、郑州、济南四个省会城市,及26个地级市,集铁路、公路、通讯枢纽为一体,被著名社会经济学家费孝通先生称为黄金十字交叉处。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第四基底构造,处于新华夏系衡-邢东隆起东侧的威县-武邑断裂带附近。湖区及东部以亚粘土和粘土为主,中隔堤以轻亚粘土为主。从地质时期的第四纪全新世以来,衡水湖经历了三个大的演变发展阶段,即早全新世温凉稍湿的湖泊形成阶段,中全新世温暖湿润的扩展阶段及晚全新世温凉偏干的收缩阶段。从环境演变的阶段来看,衡水湖形成今日的湿地生态环境,具有自然性、稀有性、典型性和生态脆弱等特点。
古遗址1、冀州古城址
位于旧城北部,自北关村西北500米处向西南方向延伸2000多米。据考证,古城建于西汉高帝年间(约公元前201年-180年),距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汉时,该城城周十二里。北宋时,将城周扩大到二十五里。元、明、清各朝也曾增修。千百年来,由于风化和洪水侵袭,古城墙已残缺不全、起起伏伏、断断续续,给人以历史变迁的苍凉之感。现古城墙高三至五米,基底宽三十米,顶面宽四米。现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竹林寺遗址
古碑刻1、竹林寺碑
原在冀州镇北关村东北方向的竹林寺遗址上,现由市文保所收藏。碑长1.16米、宽0.6米、厚0.22米,只有半截可辨字迹。据旧志记载,碑记为清乾隆十七年(公元1752年)刻,其文为“冀为古郡城,内外不少名刹,东有泰宁,西有开元,南有南禅,而称为最盛者咸以此之竹林寺为首焉。”此碑为国家三级文物。
2、南潭记碑
原在小寨乡南尉迟村东南300米处,现由市文保所收藏。此碑为青石,长1.06米,宽0.55米,厚0.1米。历城范李撰文,谭杰刻石,楷书。碑文记载明嘉靖六年(公元1520年)洪水情况:“滹沱、滏阳交会泛滥,遂东流于此,汇而为潭。厥后,诸水频固,而此潭益深。”碑文中还载有“村人谓其中有神物居之”等。此碑大部分保存完好。
3、三友柏碑
三友柏碑原在旧城文庙内,现存于冀州中学。据清康熙年间《冀州志》称:“柏偏于殿之右旁,一身三干,苍古异常,未考植于何代,知州陈素以三友命名,有文勒石,镌文浅,日久莫辨。”清顺治十二年(公元1655年)冀州州守陈嘉会作《三友柏记》云:“侯欲惠柏之祥乎?柏之种植未考何代。昔侯淡仙陈公心异是木,勒石以记颜曰:‘三友柏’。并称之为‘柏瑞’”。此柏毁于兵火,但“三友柏”碑今仍存,阳面刻有“三友柏”三个行书大字,阴面刻有《三友柏碑记》楷书碑文,碑文清晰,碑高七尺二寸,宽二尺七寸,厚七寸四分。
古石雕1、大石磨
石磨原在北关竹林寺,两扇,每扇厚43厘米,直径164厘米,磨眼直径23厘米。相传袁绍坐冀州的时候,冀州城内一个名叫李三娘的仙女,每逢双日在城外海子里用此水磨磨面,每逢单日就趁着夜色骑着神牛给老百姓送面粉。据考证,此磨为汉代水碓磨。现于兵法城保存。
2、石井栏
原位于冀州镇刘家埝村东300米。经考证,此石刻为唐代开元年间造的井口。该石井栏外呈正方形,内呈圆形,两面空白,两面有字,刻字右起竖写,每面有字30行,每行满格14字,共约720字,除标题、镌刻年代外,由序言、诗颂、井主和施主姓名几部分组成。该石似为义井井口,义井颂碑文为楷书阴刻。现石刻已移至冀州镇二铺竹林寺内,保存较完好,为国家三级文物。
3、边仙姑石像
位于旧城文化馆原址院内。为明代石雕,头部断裂并有磕伤。石像高175厘米、宽48厘米、厚45厘米,面部端庄,神态和善,留有长发,胸部露铠甲,稳坐,两手置于膝部,右手紧握宝剑,左手手心向上,食指指向下方,右脚踩龟、龙。造型逼真,立体感强。
古墓葬1、南门古墓
坐落在旧城南门东侧20米处。据旧志载:“南门内左有张耳祠,宋建隆中立,元末兵废,遗址尚存,下有张耳墓。”张耳系西汉初王侯,封于冀州。1982年3月,河北省文物局进行了发掘,墓葬为一砖砌多室墓,墓室、墓道都用瓷砖砌筑,已被严重破坏,墓室内仅残留陶器碎片。据专家分析,此墓年代为东汉晚期,非张耳之墓。
2、西元头墓
坐落在旧城西1公里,封土高5米,东西长40米,南北长31米,占地面积1240平方米。据旧志记载:“西元头村东北有元渤海郡吴泽世庆墓志,孙郑李村南有老娘墓、元东陆先生冯复墓碑。”当地群众将此墓俗称为袁绍的“四女坟”。1968年有人于封土西南角挖出一道砖墙,后被有关部门制止,并将砖墙埋好。1981年上半年又有动土现象,但破坏不严重,封土基本完好。现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前冢
坐落在冀州旧城北七里,封土高10米,占地面积380平方米。建国初,有人将前冢挖一洞,发现里面有砖砌墓室,墓砖有20斤、24斤、40斤三种,墓道高6尺,宽4尺多,弯曲不直,里面有很多墓室,后用土掩埋。冢上原有一座菩萨庙,庙内有一铁钟,钟上铸有“道光三年重修”字样。十年动乱期间,庙被拆除。1969年此墓又遭人为破坏,出土文物有金镂玉衣片、铜器、陶器等,被鉴定为汉代文物。此墓虽遭部分破坏,但仍有一部分保存完好,现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4、后冢
位于前冢北二里,冢高14米,东西、南北各长60米,占地3600平方米,地下物尚未遭破坏。据分析,可能是汉墓。后冢封土比前冢高大得多,其埋藏文物应更为丰富。此冢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在自然保护区内发现的文物较多,其中委托衡水市文物保管所代管的文物有:国家二级文物4件,均为汉代文物;国家三级文物9件,其中汉代文物2件,唐代文物1件,金代文物3件,明代文物1件;尚未确定年代的文物2件。在冀州市文保所保存的文物有:汉代文物239件(片),金代文物1件,尚未确定年代的文物5件,其中最珍贵的是汉代金缕玉衣片。冀州市旅游局受文保所委托,也保藏有许多文物,有自仰韶、半坡文化以后历代遗存文物,数量较多,由于未经文物部门鉴定,文物的具体年代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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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阶段,粘土 |
责任编辑:张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