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应对雾-霾黄色双预警天气
资料图:大雾天气。(图片与本文无关)
长城网11月16日讯(通讯员 郭迎春 记者 赵晓慧)河北省气象台11月16日11时、17时两次发布霾黄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夜间到明天白天,唐山、秦皇岛、廊坊南部、保定、石家庄、沧州、衡水、邢台有中度霾,局地有重度霾,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和清除,提请相关部门和公众做好防御。 河北省气象台今日17时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夜间到明天上午,沧州东部、衡水、邢台东部、邯郸东部有雾,局地能见度小于500米,提请相关部门和公众做好防御。 预计今天夜间到19日,全省维持静稳天气形势,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雾和霾将持续,中南部地区有中度霾,局地重度霾,空气质量可达中度到重度污染。17日、18日早晨,平原大部地区有雾。19日下午开始,雾和霾将逐渐减弱或消散。 经河北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河北省气象台会商,预计11月17日至19日,河北省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等7市将出现连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据此,11月15日,河北省大气办发出《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上述7市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于11月16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河北省大气办《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河北省气象局于11月16日0时启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雾霾)Ⅳ级应急响应,要求省气象局办公室、减灾处、观测处、预报处、省气象台、省气象信息中心、省气象技术装备中心、省气象服务中心、省环境气象中心、省后勤服务中心立即进入应急响应状态;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气象局根据本地重污染天气形势研判以及本级政府有关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要求,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做好气象服务工作。 河北省气象局要求省气象部门各相关单位,按照雾霾Ⅳ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和负责人带班制度,全力做好雾霾天气应急响应和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及信息报送工作。 |
关键词:雾,霾,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