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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原驻伦敦办事处主任被控贪污9万元

来源: 法制晚报 作者: 2015-08-06 10: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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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原驻伦敦办事处主任被控贪污9万元

旅游局原驻外办主任。

61岁的杨强在离任后被检察院查办

资料图

国家旅游局原驻伦敦等地办事处主任杨强利用职务之便,将妻儿回国探亲的机票、给妻子买包的钱用公款报销,2014年1月从伦敦办事处主任职位上离任不久,即被检察院立案侦查。

近日,61岁的杨强涉嫌贪污罪在二中院受审,其坦言,自己羞于站在法庭上。

指控 妻儿机票款公款报销

61岁的杨强曾先后担任国家旅游局驻大阪、首尔、伦敦旅游办事处主任。

检方指控,杨强于2008年至2013年间,利用其担任国家旅游局驻大阪、伦敦旅游办事处主任的职务便利,违规将其本人、儿子以及配偶的机票费用日元366170元、英镑5758.49镑(共计折合人民币82608元)在办事处报销。

2011年至2013年间,利用担任国家旅游局驻首尔、伦敦旅游办事处主任的职务便利,违规将其本人和配偶购买个人物品的费用韩元226350元、美元127元、英镑649镑(共计折合人民币8584元)在办事处报销。

杨强于2014年4月29日被查获归案,同年5月16日被逮捕,涉案款物已全部追缴。

检方认为,杨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达9万元,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反省 “自己羞于站在法庭上”

据悉,东城检察院在2014年侦办一起贪污案时获得了杨强贪污的线索,然后立案侦查,此时杨强已经退休。

在法庭上,杨强称自己有自首情节,检察院找他调查前,他已经先向本单位纪检部门坦白了自己贪污的情况,并积极退赃,因此应当认定为自首。

杨强称,自己驻外工作7年,工作上兢兢业业,休假少,还曾为国家节约资金百万余元,甚至最后离职前,还有一些报销款没有领取。其辩护律师则表示,被告人积极退赃,认罪态度不错,建议适用缓刑。

在最后陈述时,杨强哭着说:“9个多月的牢狱生活,自己羞于站在这里(法庭上),7年驻外经历,自己一直兢兢业业。现在很懊悔,希望法庭给自己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

交锋 被告人:妻是被聘工作人员

在法庭上,杨强对指控金额提出异议。

他称报销自己妻子回国的机票,是因为当时伦敦奥运会期间,办事处工作人员不够,要求国家旅游局派人,但是旅游局迟迟没有派人,因此作为驻外办事处主任的杨强就聘任自己的妻子作为办事处的临时工作人员,所以妻子休假的机票就应该由办事处报销。

然而检方出具的国家旅游局相关处室的说明显示,根据规定,驻外办不得聘请工作人员的家属在办事处任职,虽然杨强是办事处主任,但也无权聘任自己的妻子。

另外按照规定,驻外办事处的人员一年有一次休假,每次休假时间为30天,休假需提前申请,机票等费用可以报销。如果不休假另有补贴。工作人员回国休假时,一同回国的家属的费用自掏,不能以任何形式报销。

公诉人:女士挎包不是纪念品

检方指控杨强购买个人物品用公款报销,其中包括其自己购买的一个行李箱、给妻子买的一个女士包、一台照相机。

对此杨强在法庭上辩称,“买包和照相机是通常的做法,因为要离职了,以往办事处主任及主任助理离职前都可以购买一些礼物作为留念,而行李箱是2011年购买的,我平时出差用,离任时已经使用了3年,离职时就归个人拿走,办事处从无将行李箱交回的先例。”杨强认为这部分钱不应计入自己贪污的金额中。

检方出具国家旅游局驻外机构规定显示,凡是满500元以上的礼品都要登记。

公诉人称,杨强购买的行李箱价值超过1000元,按照规定超过1000元应属于单位资产,但是该笔资产并没有列入单位固定资产中,购买的照相机也属于超标,如果是办公用品不用假借差旅费报销。女士挎包也不是纪念品。

该案未当庭宣判。(记者 洪雪)

关键词:国家旅游局 伦敦 办事处 处主任 报销

责任编辑: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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