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金融支持助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近日,沂南县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构筑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体系,提升文化旅游产业综合竞争力和沂南旅游品牌影响力,加快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 集聚信贷资源,支持文化旅游重点产业 金融机构调整金融资源配置,向文化旅游重点产业倾斜,包括加大对文旅资源开发、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文化遗产保护的信贷支持;为游客提供优质的银行卡支付结算服务;做好会展金融服务,扩大文化消费和文化贸易;对小微旅游企业扩大信贷审批权限;对乡村旅游采取有效信贷模式和服务方式予以支持。 创新金融产品,有效满足文化旅游企业资金需求 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质押、门票收入权质押、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林权抵押等抵质押贷款业务;为旅游企业提供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融资贷款、融资租赁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探索专利权、著作权以及经过评估的文化旅游资源项目、销售合同现金流量等为保证的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扩大收益权质押贷款的范围。 完善利率定价等体制机制,改进对文化旅游产业的金融服务 区分文化旅游企业的不同情况,确定贷款期限,实施差别化的利率定价机制;主动让利于企业,贷款利率少上浮或不上浮;优化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资金审批效率;改善旅游服务系统、场所,特别是乡村旅游服务业户的银行卡受理环境,推进旅游支付电子化进程;落实旅行社、景区售票等旅游服务窗口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优惠政策;加强文化旅游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和更新力度,建立专门针对文化旅游产业金融服务的考评体系。 优化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环境 开展文化旅游企业利用金融工具筹资的宣传和培训,支持和引导上市融资,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企业债券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组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投融资服务平台,畅通政银企沟通交流融资渠道。 近年来,沂南旅游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政府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服务支持旅游产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关于金融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的出台,是沂南县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沂南县推进旅游改革综合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将对沂南旅游产业的发展产生强有力的推动作用。(王秀丽) |
关键词:金融支持,旅游企业,沂南县,文化贸易,金融产品,旅游产业,金融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