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园用地圈起私人沙滩 办会籍要价150万元
深圳大梅沙湾游艇会会所圈出私人沙滩,占用公共海滩资源摄影/新华社记者毛思倩 采取会员制管理,带游艇泊位的会籍150万元,消费类会员办理商务卡一次至少充值28万元;水上运动中心年费38800元,不接受单次消费。提供如此高昂消费且仅对会员开放的深圳大梅沙湾游艇会,却占据着深圳沙质、水质、风景最好的滨海区域之一——大梅沙,和国家5A级景区大梅沙海滨公园毗邻而居。 记者调查发现,大梅沙湾游艇会用地性质竟是“海滨公园”,即公共用地。虽然深圳规划了游艇产业,但由于优质岸线资源有限,考虑到公平性的问题,深圳市几乎没有批准过游艇经营性用地。那么,深圳大梅沙湾游艇会是如何建起来的? 会籍150万元“要的就是私家领地的感觉” 大梅沙湾游艇会官网显示:游艇会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利用8万平方米的凹入式天然内湖形成的避风港口,有200多个游艇帆船泊位,建有五星级酒店、高级餐厅,拥有200多米长的私家沙滩,实行“顶级会所管理”。 记者日前来到大梅沙湾游艇会探访,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游艇会采取会员制管理,带游艇泊位的会籍150万元,消费类会员办理商务卡一次至少充值28万元;为招揽会员,也接受“体验式单次消费”。 销售人员开列了全套接待方案:总统套房价格18000元/间/晚;77英尺(约23米)游艇“大梅沙湾一号”租金为15000元/小时;餐费1380元/位;茅台3480元/支。“总统套房必须刷专用门卡才能打开电梯上楼。服务员把餐送上去,谁都不知道是谁在那儿。” 记者致电游艇会内的大梅沙水上运动中心咨询,被告知:仅面向游艇会会员和水上运动中心会员提供私人授课服务,水上运动中心会员“逐浪卡”年费38800元,不接受单次消费;有意入会者,可体验一次。 记者采访了解到,游艇会通常包括码头、会所和私人游艇三部分,有的游艇会与高档别墅群或楼盘搭配。一名游艇业投资人说:“国内游艇行业定位于搞接待,营造一种特别的方式招待一些特别的客人。游艇甚至不怎么开出去,就是以玩游艇为名,请人到游艇上或者会所里吃喝、唱歌、打牌,要的就是那种私家领地的感觉。”另一名游艇会投资人将游艇称为“移动的私人会所”。 “封闭式是目前国内游艇会的一大特色。”广东省游艇行业协会会长武田说。 游艇会用地是“海滨公园” 大梅沙湾游艇会和大梅沙海滨公园仅一栏之隔,一到夏天,公共浴场“下饺子”似的人山人海和游艇会海滩的空寂无人形成鲜明对比。 记者查阅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以下简称“深圳规土委”)官网,《深圳市盐田YT03-01号片区【大梅沙片区】法定图则(局部修改)》显示:大梅沙湾游艇会所在地块的用地性质是“海滨公园”。 深圳规土委滨海管理局副局长周洁向记者证实:大梅沙湾游艇会占的确实是海滨公园用地,只有其中一小片水上运动中心以体育设施用地的名义获得规划许可证,用地单位为盐田区体育局。 据盐田区政府介绍,盐田区体育局把水上运动中心交给深圳市强浩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区政府给水上运动中心核发了一个“综合楼及仓库”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功能为“体育配套”。 但记者实地看到的是:水上运动中心大门挂的是“大梅沙湾游艇会”的大招牌,圈起了大片土地和海滩;在盐田区政府文件上标示的“综合楼及仓库”则是内有总统套房的豪华酒店。 周洁表示,虽然深圳规划了游艇产业,也不时有人来游说争取,但由于优质岸线资源有限,考虑到公平性的问题,深圳市几乎没有批准过游艇经营性用地。2003年9月,经深圳市政府批准,将这块“海滨公园”地块划拨给盐田区政府。按规定,在划拨用地上建永久性建筑,由深圳市规土委审批;建临时建筑,只需盐田区相关部门审批即可。 违法建筑成“永久性临时建筑” 盐田区政府给记者的回复显示,水上运动中心2010年8月向区政府报建了一个面积2763平方米的临时建筑“综合楼及仓库”,获得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建完后面积严重超标,盐田区政府处以1232万元罚款后,又核发了一个建筑面积6188平方米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按规定,临时建筑使用期限为两年,最长可以申请延长一年,期满必须拆除。记者在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查看地籍信息系统里的卫星影像时发现,这栋4层建筑2011年2月前已建成。也就是说,最晚必须在2014年2月拆除。但是,盐田区政府2014年6月重新核发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用途依旧是“体育配套”,使用期限延长至2016年6月。 而且,根据规定,临时建筑必须是简易结构,不能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结构形式。业内人士提出:五星级酒店会用“简易结构”修建吗?会仅仅打算存活三年吗? 相关人士表示,跟政府达成默契,“报小建大”罚款发证,“临时建筑”延期再延期、搞“永久性临时建筑”,是违法建筑的普遍招数。记者赵瑞希、白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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