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黑名单”治不文明旅游
“对出现不文明行为的游客应建立一个‘黑名单’,规定上榜者下次再参团旅游,必须比其他游客多缴纳10%的费用,以示惩戒。另外,对旅行社也要设立积分制,由导游对团里成员负责。如果团员出现不文明行为,旅行社就要受到扣分和经济处罚,导游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德庆县工商联主席马纲领 在景区文物上刻字、在飞机上用热水泼空姐、随地扔垃圾……我国出境游客的一些不文明行为,频频引发境外媒体的关注,甚至引发“禁止中国游客入内”的抗议。 马纲领说,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但是,相关条款都属于鼓励性或提倡性,没有规定具体如何处罚。 |
关键词:不文明,旅游 |
责任编辑:董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