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陵水立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1月23日上午,陵水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制定《陵水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决定。这标志着陵水县正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以立法形式加以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部分是在民间流传,有一部分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消失了,地方政府应担负起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使之得以继承和传承。”陵水县人大副主任董存雄说。他认为,以立法形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保护是很有必要的。 目前,陵水县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黎族纺染织绣技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南海珍珠养殖技艺、陵水黎族藤编技艺、黎族赛方言长调、疍家调、钱玲双刀舞、陵水酸粉,县级保护项目有跳娘舞、苗族婚礼习俗等23项。这些丰富的“非遗”文化资源,对陵水推进“文化强县”战略的实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陵水县委书记王雄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才能真正形成文化旅游产业,造福子孙后代”。陵水正立足于本土文化品牌的创建,积极推进“文化强县”建设,将文化产业打造成为陵水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据了解,今年陵水将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馆建设,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整理、研究、展示和保存等工作。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开发利用有民族特色的传统纺织工艺品,弘扬民族特色饮食品的制作技艺,挖掘整理、提高和展示民族传统音乐、舞蹈、节日,发展黎族、苗族等民间医药,推广黎族、苗族特色疗法,录制、编写、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志书、宣传优秀传统文化。(王秀丽) 点击这里收看中国最棒的视频旅游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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