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只认纸质合同 网上报团旅游被忽悠难维权

来源: 羊城晚报 作者: 2014-12-02 09: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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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法》目前仅承认纸质合同,发生纠纷只能协调,质监部门建议签电子纸质双合同

  广东正试点统一电子合同备案,但因无强制性法规只能由旅行社自愿接受

  记者樊美玲报道:说好的厦门两日游,走马观花一天游完,剩余时间只能购物?近日,有市民反映网上报团旅游的承诺与现实相差较大,深感被骗却投诉无门。羊城晚报记者采访发现,网上报团旅游在佛山正在悄然兴起,但对该领域的监管措施尚无法律指引,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对待此类纠纷时仅能起“协调”作用。

  记者从广东省旅游局了解到,该局正在试点向旅行社推行电子合同,但由于尚无强制性法规出台只能采取自愿方式,未来向全省推广前景并不乐观。

  现象:

  网上报团旅游被忽悠

  住在佛山禅城的张先生近日与家人在网上报团厦门两日游,按网上旅行社的承诺,收费400元,游玩景点包括南普陀寺、厦门大学、鼓浪屿等,期间购物时间自行安排。然而到了目的地之后,在导游带领下,仅一天时间,所有旅行景点都被迫游完了。

  “有的地方感觉待不上五分钟又被匆匆带到另一个地方,完全是走马观花。”张先生吐槽,按此前的计划,他和家人可以晚上在鼓浪屿沙滩悠闲漫步,第二天再游玩剩余景点。令他气愤的是,他随后向导游询问时,对方却告诉他最初的安排就是那样,剩余时间可以购物。

  被忽悠后,张先生向当地旅游局投诉,被告知应由旅行社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处理,张先生才注意到他在网上报名的旅行社注册地点在安徽,带团导游只是受其委托。因为觉得投诉太麻烦,张先生无奈决定放弃维权。

  监管:

  无法规指引只能协调

  作为一种新兴旅游方式,网上报团旅游逐渐为市民追捧。记者从佛山市旅游局了解到,佛山绝大多数旅行社已有对应的网店。“每周至少有两个团,去泰国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最多。”佛山一家旅行社柯姓工作人员称,今年来自网上报名的游客比往年更甚。

  然而记者查询淘宝网页上的旅行社发现,除正规有资质的网上旅行社,大量非正规旅行社也出现在网页上,令人真假难辨,很多旅行社网店除有“支付宝个人认证”及已缴纳保证金的相关资质说明外,并没有提供营业执照等资质方面的信息。

  “网上旅行社需要在显著位置标明营业执照等证明其资质的信息,但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关法律对网上旅行社进行监管。”佛山市旅游局质监所副所长邹红告诉记者,由于没有法律法规作为明确指引,该部门受理来自网上报团旅游的纠纷时,只能扮演协调者的角色。她介绍,目前佛山受理游客投诉较多的主要是游览时间模糊,“实际可游玩时间比旅行社承诺的少”。

  邹红说,游客网上报团一般签订的是旅行社自行制定的格式化电子合同,《旅游法》目前仅承认书面形式的纸质合同。据此,她称目前该局在佛山的做法是,提倡网上旅行社除了与游客签订电子合同,还附加一份纸质合同。

  探索:

  广佛三旅行社正试点统一电子合同

  “全省正在试行统一的电子合同。”邹红介绍,试行工作从去年开始,届时统一的电子合同将便于主管部门监管。

  记者随后从广东省旅游局了解到,目前该局正在对三家旅行机构做电子合同的试点工作,其中广州两家、顺德一家。

  “测试阶段完成后将在全省推广。”省旅游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郑永仪介绍,目前旅行社自行制定的格式合同保存在企业自身服务器上,内容可自行修改,未来电子合同的操作模式是,要求所有旅行社自行制定的合同经过所在地旅游局质监所检查备案后,将合同模版在全省的数据库存档,市民选定旅行社之后,再调动相关合同,签订后生成的信息将再次存档。市民交费之后将收到省旅游局的短信通知,输入其提供的验证码之后,可以随时查询出游所有信息,如旅行线路、收费目录等。一旦发生纠纷,上述信息则可作为维权及部门处理的凭证。

  虽然已开始试点工作,但未来的全省推广前景似乎并不乐观。“一些旅行社怕麻烦不愿意做这件事。”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一名张姓工作人员坦言,相关规范性法律法规暂时可能不会出台。

  郑永仪也称,推广遭遇困难的主要原因是这一领域的法律空白,没有强制性的措施约束旅行社,只能采取自愿方式要求旅行社接受统一监管的电子合同。

关键词:旅游,上报,合同

责任编辑:董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