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中国公民赴日签证新政:3年多次往返 5月8日起实施
人民网北京4月22日电(魏欣宁) 4月21日,经日本国外务省决定,日本国驻华大使馆发布《放宽中国人赴日签证发放条件》(以下简称《条件》)以扩大两国人员交往,并自2017年5月8日起实施该措施。 《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针对居住在中国境内中国人的措施 (1)开始向具有足够经济能力人士发放多次签证:面向为具有足够经济能力人士及其家属,开始发放有效期3年,停留期间为30天的多次往返签证(初次赴日目的限于观光旅游)。 (2)将东北三县多次签证扩大为六县:将东北三县(岩手县、宫城县、福岛县)多次往返签证的访问对象地区扩大为东北六县(青森县、岩手县、宫城县、秋田县、山形县、福岛县)。同时,取消要求具有一定经济能力人士过去3年内有赴日经历的条件。 (3)放宽相当高收入人士多次签证 :为相当高收入人士及其家属发放的多次往返签证(有效期5年,停留期间90天),初次赴日目的不再限于观光旅游,亦可以用于商务或访友等目的。此外,申请该签证的人士,可以自行安排赴日机票、住宿等。 (4)简化个人单次观光旅游签证申请手续:针对信用卡(金卡)持有人,简化个人单次观光旅游签证的申请材料。 (二)针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中国人的措施 居住在中国境外的中国人也可与中国国内申请同等条件(注)签发观光多次签证。 (注)向具有足够经济能力人士及其家属,发放有效期3年,停留期间为30日的多次往返签证;向具有相当高收入人士及其家属,发放有效期5年,停留期间为90日的多次往访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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