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不合理低价游每月一通报
天津北方网讯:一直以来,不合理低价游都是旅游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记者从国家旅游局获悉,针对“不合理低价游”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权益的问题,国家旅游局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半年的整治“不合理低价游”行动,整治结果将每个月通报一次。 不合理低价游屡禁不止 “颐和园、故宫、海底世界、鸟巢水立方,原价280元现价只需80元一位……”国庆期间,不少游客在热门旅游城市的车站、地铁站口都会接到这样的旅游小广告。然而这种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一日游”通常都是以较低价格吸引游客,而在旅游过程中又加上其他名目强制游客消费,最终还会引起多种纠纷。监管部门多次对这类现象进行查处,却屡禁不止。 根据国家旅游局规定,“不合理低价游”大致有5种类型: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游行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组团社将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的;旅行社安排导游领队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要求导游领队垫付或者向导游领队收取费用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不合理低价”行为。 每月通报公布消费指导价 对于市场上的“不合理低价游”,国家旅游局将于2017年2月底前集中整治。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严打低价产品、遏制“不合理低价游”势头,严查合同签订、切断“不合理低价游”链条,严管购物场所、堵住“不合理低价游”源头;整治结果将每个月通报一次。其中在严打低价产品的做法上,国家旅游局强调要制定各地旅游团队日均最低消费参考价及旅游产品诚信指导价;清理、查处和关闭一批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发布“不合理低价游”信息的旅游网站和广告;严厉查处发布低价信息、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等行为;严厉查处组团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甚至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等行为。 国家旅游局还要求,充分发挥12301旅游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平台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不合理低价游”的线索,支持社会曝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事件。(北方网编辑徐美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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