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专项整治“低价购物团”

http://www.hebei.com.cn 2013-12-20 08:39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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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期半年

  重点查处不合理低价游、指定购物点与另付费项目

  案例1:指定购物点

  11月上旬,上海亚亨旅行社被曝在旅游行程中指定购物点,涉嫌违法、损害游客利益。经市旅游执法部门调查,该旅行社确实组织游客前往浙北的一个皮革城购物,目前有关部门尚未做出最后处理。

  案例2:无购物团费贵

  多地旅行社组织的东南亚线路尤其是泰国游线路中,指定了明确的免税商场和购物店,游客是否选择购物的团费价格也不同,例如北京某旅行社台湾游有购物团费是3580元和320元小费,无购物的团费是5400元。

  案例3:不合理低价

  中国旅行社协会曝光某些旅游产品涉及不合理低价,如贵阳到普吉岛6日游3250元。协会方面计算指出,往返机票约2900元,签证250元,住宿2000元,合计成本达5150元;3250元价格严重涉嫌不合理低价。

  国家旅游局网站昨天发布《通知》,将在全行业组织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是查处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安排购物或另付费项目获取回扣以及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即日起启动,将以2014年元旦、春节、五一为节点,时间长达半年,上海市将同步启动旅游市场整治。业内人士表示,这是《旅游法》实施以来最大规模的市场整治行动。

  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旅游法》严格禁止零负团,禁止旅行社强制游客购物或擅自增加自费项目。早报记者了解到,至12月中旬,一些低价旅游线路或指定购物点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又有死灰复燃迹象。

  针对强制购物、不合理低价等违法、违规现象,国家旅游局在《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要求,将在全行业组织开展一次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维护游客利益。

  国家旅游局同时还要求,旅游部门和企业应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坚决取缔“零负团费”等违法经营行为;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诱骗旅游者,不得通过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也不得影响其他不参加相关活动的旅游者的行程安排。

  据了解,此次全国旅游行业的全面整治行动从即日启动,目前至2014年春节期间将开展第一次整治工作,整个整治行动将持续半年时间。

关键词:旅游局,低价购物团,旅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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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东方早报
责任编辑:崔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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