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旅游“指南”指错路 游客怒告书店成离奇案例
原标题:江苏:凭《旅游指南》境外游却南辕北辙怒告书店成离奇案例 当时报道截图。 今年6月24日,扬子晚报A11版发表本人和通讯员撰写的《境外游“指南”指错路老伯怒告书店》新闻(见图),新闻故事很离奇,记者采访过程也很有意思,而记者个人的收获也很多。 法院通讯员告诉记者有离奇“案子”,一看案情确实很有意思 《境外游“指南”指错路老伯怒告书店》这则报道的来源很简单,就是崇安法院的通讯员来稿。不过,来稿时通讯员的一句话引起了我的兴趣,对方告诉我说,这样的案子挺离奇,他们法院至今还是第一次审理这样的案子。记者看了下基本素材,发现确实蛮离奇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挺“欢乐”的一件事,毕竟法院的来稿中,很多都涉及刑事案件,或者是琐碎繁杂的民事纠纷,总体上让人觉得挺“郁闷”。 记者随后专程赶到法院,见到了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在她的陈述下,记者对案件有了一个更全面的认识。事情的来龙去脉大体上是这样的:68岁的孙老伯平素希望看各种“旅游指南”书籍,然后根据“指南”的线路出去旅行,这些年跑了不少地方,一直都很顺利。这次告上法庭,主要是因为这次的“指南”错误太大,将越南的景点说成是老挝的,结果让他的出行南辕北辙,形成完全乱了套,老人家的出游心情很受影响,最终气不过将书店告上了法庭。 在诉状中,老人要求书店赔偿自己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一共是4700元。“案情其实也简单,但是事情很少见,很稀奇,相信你们媒体也很关注。”也正如法官所言,确实在生活中,尽管曾有较真的读者给出版书籍“挑错”,但是多是带着“学术”的味道。而这位孙老伯的遭遇,则可以说相当的少见,但是有典型的示范效应,“毕竟现在喜欢旅游的人很多,尤其是老年人,对网络不大懂,只能依靠传统的书籍,书本的信息一般来说大家觉得更权威,因此更信赖。但也有个确定,不如网络更新的迅速,一些不严谨的东西往往造成误解。” 理清事情的来龙去脉,最后发现涉及的法律问题其实挺“纠结” 记者了解到,由于“指南”的错误,老人的形成全部打乱,旅游心情也很受影响,于是将售书书店告上了法庭。不过,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方的书店却给出了“言之凿凿”的论据对起诉内容进行了反驳。 被告书店就表示,涉案的图书属于正版书籍,其质量本身没有问题,书店销售这本书也没有违规的地方,导致孙老伯损失的是图书中所记载的内容。而对图书内容负有审核义务的是出版社,书店无法审核,且图书记载的内容属于智力成果,不在产品范畴之内。因此,书店认为,孙老伯提出的赔偿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其主张也不应向书店提出。书店方还表示,《指南》中并未提到前往仰光可以乘坐飞机及行程所花时间,孙老伯预定行程被打乱是因为其自己的误读,且在其出发前没有对目的地进行考核确认,其本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而且,孙老伯所说的损失是否与图书内容错误有直接因果关系,也没有“确切”证据。 对此,审理法官在受访时表示,老人选择告书店,首先是为了便利,书店好找容易告诉,一般理解就是“消费者权益”受损。不过,这也存在很多法律上的问题,比如说买书行为尽管广义上理解是消费者购买商品行为,但是否就适用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在学理上法律界却是有“争议”的。从更好的角度讲,孙老伯其实可以将出版社和书店一起告上法庭。法官还建议称,如果孙老伯从“侵权责任法”的角度提起诉讼,则案件处理上要简单些。因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由于图书的错误导致读者人身、财产、精神等方面的损失的,读者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出版社给予相应赔偿。 案件处理结果让人欣慰,“旅游”的话题给很多人以“共鸣” 好在最后此案获得了较好的处理。法官表示,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最终决定组织调解。在与出版社取得联系后,出版社主动向孙老伯进行了赔偿,并就书中内容错误部分向孙老伯进行道歉。而书店方也表示,以后会积极做好消费者与出版社的桥梁作用。对此,孙老伯表示谅解,最终向法院提出撤诉。 案件结束了,但是相关的话题还是让人回味无穷。正如当时审理此案的法官所言,现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对旅游的关注越来越多,闲暇时刻出游一次,已经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习惯”,旅游是一件太正常不过的事情。涉及这方面的案例相信也会越来越多,尤其是针对老年人这一方面的案件,法院也是有着多种考虑。法官也提醒,老年人在维权时要多注重证据收集,同时多利用一些新的手段,比如网络等了解信息,在快乐中出游。 实际上,在无锡,今年的国庆假期里,无锡全市共接待旅游人数633.38万人次,相当于所有的无锡人都出游了一次。而作为公共媒体,以后也必将更多关注此类公众的话题,反映最新的动态,抓住最热点的问题,以详实、权威的报道为读者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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