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游乐场游客“被拍照”推销 引发隐私权之争

来源: 大河报 作者: 2014-10-17 10: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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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大型游乐场所或景区游玩,有没有遇到过有人“热情”为你拍照并极力向你“推销”你的照片?调查中,多数市民都称遇到过,但大部分都说没有深究过。近日,河南一男子发微博,质疑该现象。有游客认为,只要不强制购买且真正能做到删除照片,没有什么。也有游客认为,若未经游客允许拍照且用以商业目的,就涉嫌侵犯游客权益。

  游乐园内“被拍照”,拿走照片需掏钱

  10月9日晚,网友@闫才源发微博称:“在郑州世纪欢乐园游玩,游客刚坐到设备上,就有一小伙举个照相机对游客说‘笑一笑’、‘摆个POSE’,然后游客连问都不问小伙要干啥就照做了……”

  闫才源说,他是焦作人,国庆假期,他带着父母前往郑州世纪欢乐园游玩,他们玩了两个项目,其中一个是骑马的,当时他就看到有小伙没经游客同意便开始为游客拍照。当他们玩到另外一个项目时,又有人未经游客同意拍照,也包括他。他当即拒绝。

  10月12日,大河报记者前往该游乐园暗访。一些游乐设施旁,设有“欢乐影像站”,专为

  游客照相。在海盗船、高空飞翔、自旋滑车等年轻人喜欢的游乐项目旁,每有一批游客登上游乐设备,就会有小伙子上前对着游客照相,时不时会招呼游客配合。

  记者发现,拍照者在为游客拍照前并未征询游客意见。游客玩完之后,经过游乐项目出口时,工作人员会说:“来看看,拍的照片,要不要?”这时,刚玩过的游客都纷纷上前看,但看完后要照片的并不多。

  在“天旋地转欢乐影像站”旁,一工作人员称:“一张照片20元,10寸的,若加相框,30元。这都是自愿的,喜欢了就选,不要的话,我们就直接删了,毕竟要尊重别人的隐私。”

  在该游乐园内,一些游乐项目出口处的电脑上和屋内显示屏上有很多展示的照片。有的“影像站”内,记者还发现有专门的照片展板。一工作人员称:“那都是我们自己人拍的,是用来宣传的,并不是游客。”

  该游乐园客服人员表示,他们的游乐项目有数十个,但拍照的地方只有几处,拍照者总共不到10人。这些照片,他们每天都会清除一次,游客不用担心照片外泄。展示出去的照片,都是经过游客本人同意的,“否则会侵犯人家肖像权”。

  “你们拍照前要不要求提前告知游客?”记者问,客服人员没有明确回答。

  不少郑州市民有类似经历。市民倪女士说,2012年夏,她和男友一起去云南丽江某景区游玩,就有一男子拿相机对着她狂拍。随后该男子主动引导她到游船上一间小屋内选择照片。一台电脑上,全是她和男友的照片,有他们知情时被拍的画面,也有不知情时被拍的镜头。

  “这些照片,要的话,10元一张,现选现洗。”男子说。

  “买吧,太贵了。不选吧,人家为你忙活了半天。”倪女士说,当时那名男子一直在游说她的男友,说拍得如何好看,“当时不买几张都不好意思”。虽不情愿,但倪女士最终还是选了几张后离开。至于现在她和男友的照片是否被删除、有无被景区作为他用,她不得而知。

  多名市民表示,他们在广西、海南等外省一些景区乃至国外游玩时,都遇到过这种事。有的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直接将照片洗出来过塑,之后拿着照片在景区门口等着,游说游客购买;有的将照片打印出来做宣传招揽生意;有的则做成钥匙扣供游客购买。不过,一般都不是强制购买。

  记者就此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当被问到“有人不经你们允许私自为你们拍照”的看法时,其中5人表示“不愿意”,认为这是不尊重游客的表现。另有5人表示,出去玩都图个心情,不会计较那么多。当被问到“会不会担心不要的照片被外泄”时,有8人说“没想过这个问题,景区会删掉的吧,他们留着照片也没用”,另两人说“会在意,会亲眼看着拍照者将照片删除,否则不放心。”

  采访中,大多数市民表示,景区只要不强制购买,答应删除,一般都不会深究。

  说法

  景区给游客拍照这事儿听听业内都怎么说的

  律师界说法

  强迫购买,就涉嫌强迫交易

  律师丁香说,我国《消法》明文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

  权利。如果景区强迫游客购买照片,就涉嫌强迫交易,涉嫌违法。

  说法

  是否侵权,要看具体情况

  律师罗新建说,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景区拍照前若征得了游客同意,游客也愿意买,这是一种正常消费关系,无可厚非。若景区未征得游客同意拍照,但照片不用于商业目的也不对外公开的话,不构成侵犯肖像权。但如果景区未

  征得游客同意便私自为游客拍照且用作展览、宣传等商业目的,景区的行为就涉嫌侵犯游客肖像权。当然,如果景区再私自拿这些照片去做一些其他侵害游客利益的事,还可能会涉嫌侵犯游客名誉权和隐私权。一旦有了危害后果,游客便可通过诉讼等渠道维权。

  多数市民遭遇过被拍,半数游客“不在意”

  说法

  此种纠纷咋解决尚无法律依据

  郑州市旅游局监督管理处一史姓人员受访时表示,遇到此类涉及侵权、乱要价等景区服务质量的投诉,该处会先通过景区核实,一经确认,若该处和景区合力也解决不了的,该局还有质监所协助处理。

  郑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一王姓人员表示,游客花钱买门票游玩,只要涉及景区

  (园区)内的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游客均可投诉。目前,这种因拍照引发的可能涉嫌侵犯游客肖像权的电话投诉,他们还没接到过。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我国《旅游法》对此类拍照现象可能引发的纠纷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就旅游部门来说,处理此类事件没有具体的依据。

  学界说法

  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才是良性发展之道

  郑州大学旅游管理学院景区规划与管理专业教授王淑华说,为游客提供拍照服务的,若是景区内许可经营的有资质的商户,需要对他们进行宣传引导,规范其经营行为。若不加规范,就可能招致游客投诉,长久

  会影响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如果拍照的主体为内部工作人员,更要加强内部规范管理和监督,做到提前告知游客拍照一事,游客不要的照片,通过内部规范和监督机制予以彻底删除,以消除游客顾虑。

关键词:拍照,景区,游乐

责任编辑:董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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