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催热旅行社“星级效应”

http://www.hebei.com.cn 2013-11-01 14:33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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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级评定后,游客对旅行社资质更为看重。 

  9月,为期5个月的旅行社等级评定随着2013年北京市首批等级旅行社名单公布落下帷幕。11月,第二批等级旅行社评定又将开始。6年之后北京市再次启动旅行社评级制度,从准备条件上来说已经相当成熟,而就效果而言,恰逢旅游法正式实施,评级效应是否也得以更快显现呢? 

  游客报名 “星级”成热词 

  日前,北京市旅游委正式公布了2013年首批等级旅行社名单,其中,国旅总社、春秋国旅、众信等19家旅行社成功入选5A级旅行社,而4A级旅行社则包括北青旅、北京市中国旅行、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等在内共20家,此外,还有21家3A级旅行社进入首批名单。 

  据悉,这是北京市时隔6年第二次举行旅行社评级,相比第一届,本次评选从评定标准、暗访调查等各个环节都凸显出了评定的专业性和严厉性。首批等级旅行社名单公布后恰逢旅游法正式实施,评级可谓“初见成效”。 

  “十一期间的旅游团,很多游客都会提到‘星级’的问题。”春秋国旅总经理杨洋告诉记者,虽然游客对于等级的理解还没那么准确,但至少这个概念已经成功抵达大家心里了。尤其旅游法实施后,旅行社的团队游价格都有所上涨,这时候资质和规范就成了大家选择旅行社时最重要的权衡标准。据悉,春秋国旅目前各个门店都挂有5A级旅行社授牌复印件,“它(北京市5A级旅行社)确实是一块金字招牌。” 

  有利于收客 而非有利于提价

  谈及参与评级的必要性时,杨洋表示,“大家都知道旅游行业标准化程度低,存在大量的信息不对称,等级旅行社在这方面是一个很好的尝试,所以才出现了游客报团时‘星级’成关键词的情况。”北青旅也参与了今年的首批评选,并成功入选4A级旅行社,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比5A级旅行社要好的一点是,依托这个平台,旅行社在诚信、规范、管理方面都还有更好的提升空间,所以等级评定对旅行社的内部发展十分有用。” 

  有业内人士提出,等级旅行社出现后是否在价格体系和品质上出现错位的局面,杨洋表示,旅行社的星级不同于酒店行业的星级,有明确的设施标准在那里,处于过度竞争阶段的旅行社行业,如果不是具有绝对竞争力的旅行社,绝不会因为等级称号来挑战价格体系。“通俗点说就是,旅行社评级是要有利于收客而非有利于提价。5A旅行社的含义就是做到5A诚信、5A规范,让游客信任你。” 

  ■专家观点 

  评级有待于“行业模式”化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闲暇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魏翔 

  国外也有旅行社评级,但不是由政府来组织评定,而是采取行业协会公示的方式,一旦有旅行社出现了不符合自身等级的行为,协会将以开除出该名单的方式来作为旅行社已不属于等级旅行社的信号对外传递。 

  目前,我们的旅行社评定还处于摸索阶段,未来至少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建设完善。第一,评级标准的透明化需要从业界延伸到消费者,包括标准如何成立,等级的含义是什么等。第二,权衡指标要从规模化到接待质量转变。规模只是基础,未来评级工作更多要凸显对旅游服务方面的权重。第三,由政府部门组织评定工作存在标准固化,难以照顾全面的问题,在现有和旅游相关的企业中还有一些称不上是旅行社,但其针对定制游等特色化旅游形式的发掘不容忽视,因此,未来旅行社评级最好是能交与行业协会。

关键词:旅游法,旅行社,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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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崔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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