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声音”
 
 
 
官方:《旅游法》已凸显积极作用
《旅游法》自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刚刚过去的黄金周也是对这部新法实施效果的检验。官方17日在北京回应称,《旅游法》已凸显出积极作用。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司长[详细]
《旅游法》实施20天后引发旅游市场一系列变化
经历了十一假期的首场“大考”,已经实施20天的《旅游法》引发了旅游市场一系列变化,旅行社依法经营意识增强,零团费、强制购物、擅自增加自费项目等行为得到初[详细]
新《旅游法》实施 错峰游降幅同比减少千元
近日,记者从多家旅游机构了解到,新《旅游法》的实施,使今年国庆后的错峰游市场状况与往年略显不同,部分热门线路的节后报价与去年同期相比,降幅有所减少,[详细]
 
  相关报道
 
·旅游市场步入《旅游法》时代系列报道(一)
·旅游市场步入《旅游法》时代系列报道(二)
·旅游市场步入《旅游法》时代系列报道(三)
·旅游市场步入《旅游法》时代系列报道(四)
·旅游法催热旅行社“星级效应”
·旅游法》实施后团队游涨价品质上升
·《旅游法》催生旅游态势之变 影响出游方式
·受《旅游法》影响 航空公司多航线降价抢散客
·《旅游法》实施长线游热度消减 短线渐入佳境
·旅游法促行业洗牌 专家:年底旅社或集中注销
 
《旅游法》四大亮点
 
以人为本保护旅游者权利
  旅游者的权利问题是《旅游法》作为国家综合性大法的根基,是《旅游法》中的权利主体,更是以人为本理念的集中体现。
  民事规范和行政规范并重
  本法按照市场经济和法制政府的要求,明确并细化旅游市场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健全统一的旅游服务标准和诚信、公平、有序参与竞争的市场规则,着力解决旅游资源及其经营管理中的部门、行业和地区分割问题,力争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和监管、行业组织自律以及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有机统一。
  符合产业特征和发展需要的综合性法律
  本法整合了旅游产业各要素和旅游活动全链条,构建了政府统筹、部门负责、有分有合的旅游综合协调、市场监督、投诉处理等制度,涵盖了促进(经济法)、管理(行政法)和民事(合同)三方面不同性质的法律规范。
  依法治旅旅游休闲权益更好保障
  《旅游法》出台,中国旅游业将全面...[详细]
 
 
 

  焦点一:“零负团费”,强迫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条例: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焦点二:景区门票随意涨价

  条例:严格控制价格上涨、公益性景区逐步免费开放、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旅游者有权选择购买合并景区单项票、涨价应举行听证会(出席人员须含旅游者)。

  焦点三:旅游开发对资源环境造成破坏

  条例: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对跨行政区域旅游资源进行利用时应统一编制;对特定区域内的旅游项目、设施和服务功能配套提出专门要求;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规划相衔接。

  焦点四:旅游旺季部分景区人满为患

  条例:核心游览项目因故暂停应公示并减少收费、景区接待旅游者不超过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可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

  焦点五:导游无薪酬收回扣

  条例:不得索要小费,不得以任何方式欺骗、诱导、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被吊销导游证三年不得重新申请;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订立劳动合同支付报酬,对临时聘用的导游,应当全额支付导游服务费用,不得要求导游垫付费用。

  焦点六:旅游者“投诉无门”

  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焦点七:旅游途中的不文明行为

  条例: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焦点八:各地一日游乱象

  条例: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旅游者集中场所设置旅游咨询中心,在景区和通往主要景区的道路设置旅游指示标识。

  焦点九:旅游安全及救援

  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旅游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救助(旅游者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焦点十:不可抗力责任分担

  条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