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实施 武夷山导游将告别“零工资”

http://www.hebei.com.cn 2013-10-15 11:1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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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10月14日讯无工资、无保障、无福利,主要依靠游客进店购物来获取收入的武夷山导游,即将结束这种“三无”生活。

  “只要导游愿意,我们肯定也是愿意的。”10月11日,武夷山南方铁路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林春发说。他指的是旅行社、导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此前,为深入贯彻实施《旅游法》,切实保障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在深入调研,多次走访沟通旅行社、导游代表,召开旅行社协会、导游协会关于导游劳动报酬专题会的基础上,武夷山市旅游协会出台了《关于导游人员劳动报酬指导价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导游人员的劳动报酬,和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除不低于当地月基本最低工资标准以外,每天带团补贴100元,旅行社临时聘用的导游人员劳动报酬根据导游等级的不同,每天300元起。《意见》还就劳动报酬的结算方式、报酬纠纷处理等问题作了说明。

  武夷山市旅游协会负责人杨少勇表示,《意见》有效保障了导游人员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对引导导游人员规范导游行为,以优质换优价,促进武夷山市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长期以来,“漂”是许多武夷山导游的最大感觉。没有归属,没有保障,让越来越多导游只能想方设法诱导游客购物来赚钱。自《旅游法》实施后,严禁导游强迫、诱导游客进店消费的规定,“零工资”导游如何生存成为最大问题。

  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旅行社成本大幅增加;不与导游签合同,临时聘用导游,又无法确保旅游旺季时有导游带团。这“两难”成为目前《意见》仍然“被观望”而未被落实执行的最大原因。

  “短期来看,确实很艰难,甚至可以说很痛,但从长远来说,却是旅行社健康良性发展的必经之路。”林春发表示。

  据了解,《意见》出台后,南方铁路旅行社有限公司已经召开了两次全体导游会议,广泛听取导游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林春发透露,近期还将召开第三次全体导游会议,以便能在今年内与更多旅行社的导游签订劳动合同。(冷竹七月裴礼辉)

关键词:旅游法,武夷山,导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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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崔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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