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高速上骑行交警“护卫”驶离
6月9日9时许,延吉大队珲春公安检查站接群众举报称,在珲乌高速长春方向18公里处附近,有三名男子正在高速上骑自行车,情形十分危险。得知情况后,检查站值班领导立即调派附近巡逻警力赶往处置。9时20分,巡逻民警在珲乌高速长春方向31公里附近发现了正在骑行的三人。 民警立即用喊话器要求三人将自行车停靠至路肩上,并将警车停在三辆自行车后方,用警报器和车载显示器提示后方行经车辆减速避让。 经询问,三名男子均为黑龙江籍的“驴友”,按计划由鸡西骑行到珲春,再由珲春到达延吉。因珲春通往延吉方向的302国道部分路段正在施工,路况较差,三人便擅自翻过护网与隔离带,进入高速公路骑行。 民警认真向三人解释《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禁止自行车骑入高速公路的有关规定,讲明在高速公路骑自行车对自身以及他人安全的危害性,并劝导三人必须离开高速公路。 三名“驴友”在听完民警的批评教育后,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表示愿意配合民警,尽快离开。 为保障三名骑车人以及通行机动车的安全,民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由警车在自行车后方“护卫”的方式,将三人护送到安全地带,随后监督他们离开高速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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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雷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