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内严禁设会所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高档餐馆会所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规定,风景名胜区内严禁设立价位高、服务范围小,采取只接待熟人或会员为主经营模式的高档餐馆、会所、茶楼等违规设施。据悉,各地风景名胜区行政主管部门将组织专门检查,摸清情况,对违规设立的将及时排查和清理整顿。 去年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多次发出通知对各地公园绿地内高档餐馆会所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今年4月上中旬又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了实地督导,发现部分城市仍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排查范围偏小、清理行动迟缓等问题。 对此,我省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在前一阶段排查整改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市本级及所辖县(市)计入城市绿地的所有城市公园、游园、广场、其他绿地(如郊野公园、森林公园等)以及外系统管理的公园绿地(如河湖水系绿地等)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排查整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各地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跟踪监督,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园林城创建和复查内容,对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撤销相关称号。 |
关键词:河北,风景名胜,会所,四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