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实施究竟会给导游行业带来怎样的破局?

http://www.hebei.com.cn 2013-11-14 10:43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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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客:“导游,哪里可以上厕所?”导游:“不晓得。”

  客人生气地问:“怎么都不晓得。”

  导游:“上厕所要花钱,我说了,不就变诱导消费吗?想上厕所,打电话回组团社,请组团社通知地接社,再通知我才可以,且需要您本人签字证明,本人自愿花1块上厕所。”

  这是最近微博上很火的段子。《旅游法》实施究竟会给导游行业带来怎样的破局?不让进购物点、不让加自费项目了,导游的薪酬如何保障?近日,记者采访了部分海南导游。

  视角一:行程单从两页纸到五页纸

  国庆节一大早,海南上航假期旅行社导游戴恩荣开始了接团准备工作,“我感觉最大的变化就是行程,过去两页纸,现在五页纸。”戴恩荣拿出“海南五天四晚游”新、旧两个版本的行程单给记者进行对比。“新版”开篇就说明“本旅游行程单由行程介绍、旅游接待标准说明和风险及安全提示三部分组成”,提醒游客关注旅程将提供的产品以及需注意的事项,更关注游客的权益和感受。

  记者注意到,在“新版”行程单中,“酒店说明”列出了酒店所在区域、名称、房型、备注几项内容;而在“旧版”行程单中,只简单地描述“某某酒店或同级”。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用餐说明”中。“这是为了保证游客权益,明确地列出范围,减少了导游擅自降低酒店及用餐标准的情况。这样做,导游其实更加省心,严格按着行程走就错不了。”戴恩荣说。

  “新的行程单承诺绝不加点,这也能保证旅程的节奏是比较慢的,游客更舒适更休闲,我也开始根据《旅游法》要求加重温馨提示、健康说明、未成年人保护(旅游者预定)提示、安全防范、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特殊情况解约、人身财产安全提示、意见反馈等讲解内容。而以往这部分内容导游只是笼统地介绍,现在提醒、防范得越充分,越能规避潜在的风险,让游客的旅途更舒心。”戴恩荣说。

  视角二:游客从烦进店到要求购物

  行程变化了,在“绝不进店、绝无自费”的声明中,甩去“包袱”的海南椰晖旅行社导游谢南雄感觉轻松了许多,可谁承想游客竟然不乐意了。“集体嚷着要去购物的现象,我可是头一回见。”

  10月2日到7日,作为海南椰晖旅行社尊法导游组组长的谢南雄接了《旅游法》实施以来该社的第一个大团。“这个团的难度不小,全国散拼团,47人,其中70多岁的老人占一半以上。如果换做以往的常规进店行程,被投诉的可能性太大了,而且导游会很累。如今按照《旅游法》设计行程,不仅游客满意率百分之百,还强烈要求要去买东西。”谢南雄说,这个团是该社的主打产品——环海深度游,五天四晚的行程加上往返交通,平均一个人5000元左右,一次交清绝无另付。

  谢南雄告诉记者,对游客来说,购物是实实在在的需求。游客以往的反感只是因为有些导游为了多赚取购物回扣压缩了正常的游览时间。

  为了不让游客扫兴,谢南雄一路都哄着游客,“咱们先把正常的旅游行程走完,我会留出时间带大家去商场、超市、免税店等公共购物场所。”谢南雄说,因为取消了指定购物点,“十一”黄金周,海南超市、商场里特产卖得比往年都火爆。

  “尽管散客时代是一个趋势,但在黄金周期间,团队游客其实更有优越感。”杜思思说,与自驾客、背包客相比,团队游客由于有旅行社的专业安排,会选择最适合的时间进入各大景区(点),而且入住酒店、就餐、景区内的观光车等都是提前预订,不会出现滞留、等待等情况。“我们在为团里的游客讲解时,不少自驾游客、背包客都会涌过来一起听,团队游客感受很好。”杜思思说,导游其实不仅仅是引路人,也不仅仅是旅游“保姆”,他更能引导游客获得最好的旅游体验。

  视角三:导游从零底薪到带着工资卡上岗

  国庆期间,海口民间旅行社导游陈锋带着刚制作好的工资卡上了团,“把卡带在身上,带团的时候都踏实很多。”陈锋说,目前海南很多品牌旅行社都开始了导游薪酬制度建设,签订合同的导游工资收入由“底薪+带团补贴+社保”组成,按月结算。目前的平均底薪为2000元左右,带团补贴200—600元/天不等。底薪与补贴的具体数额依据导游的从业年限、客户满意度等因素决定。临时聘用的导游收入当团结算。

  9月30日,《旅游法》实施的前一天,尾号为8888的中国旅游行业首张导游工资卡“阳光导游工资卡”在海口面世,意味着导游“无工资、靠带团提成”的收入模式开始向“底薪+带团补贴”转变。由海口市导游协会、海口民间旅行社、光大银行联合发行的导游工资卡有个温馨的名字,叫做“阳光导游工资卡”。

  据记者走访,海南大部分的导游还是愿意接受新规定的。而一些老导游,由于习惯了此前的操作模式而采取观望态度或者考虑转行。“以前带一个月的团可能就可以花半年,现在天天带团才够一年花。”带团多年的导游符先生说,“游客旅游一次回去都觉得非常累,何况导游天天都是在这种状态下工作,劳动强度其实很大,尤其在大家休假的同时,千千万万导游仍然奋战在工作的第一线。如果一个月就拿3000元,那真是不值得。”

  导游小林也认为,既然法律允许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安排进店和加点,那么关于导游拿“回扣”问题,也应该有个明确的定性。在国际上,导游的这部分收入被称为“佣金”,既是行业惯例,也被纳入合法收入的范畴。如何让“回扣”从灰色地带走到阳光底下,应该有更细化的规定,并被纳入有效的监管。

  “导游收入‘工资化’以后,可能会有点‘缩水’。但是现在出团没压力,基本收益保障了,导游才能回归服务本质。”杜思思认为,虽然眼下有阵痛,但是从职业生涯长远考虑,《旅游法》实施对导游行业有正面的帮助,海南的导游素质参差不齐,这样还可以进一步净化导游队伍。

  视角四:从散放的“野马”到被导游协会收编

  我代表全中国导游领队呼吁:⒈请把我们收编为一个有家的群体,我们不当野马,不当没家的孩子。

  ⒉请提高导游考试门槛,这一行需要高素质高知识高体力的劳动者。

  ⒊请每月发我们工资,并给我们应有的保险。

  ⒋请按照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导游发给我们应该有的出团补助,否则我们费那么大的劲儿考它有何用。

  就在《旅游法》实施的前一个月,已经查不到根源的这样一份《呼吁书》在网上盛传,洋洋洒洒十几条,代表了不少导游的心声。这些呼吁能否得到回应?9月17日,筹备一年之久的海口市导游协会正式成立,这是海南省首个导游协会。作为首届会长的杜思思暗下决心,一定要把导游的这些呼声一件一件落实。

  “目前,海南省共有导游员13000多名,其中在海口市注册登记的近5000名,约占总数的40%。长期以来,导游属于比较自由的职业,导游员之间联系和沟通比较松散,迫切需要一个社团组织来为导游员提供交流平台,以保障自身权益、传达导游群体的意见和呼声。而现在,海口市5000名导游终于有了自己的‘家’。”海口市导游协会秘书长徐寅春说起个挺自豪,“导游协会目前没有任何资金来源,所有的工作人员都甘愿白干活,而且非常积极,因为大家坚信导游这个行业需要这样的组织,需要听见这样的呼声,导游不能被遗忘。”

  杜思思表示,在《旅游法》实施的新形势下,协会将探索符合当今旅游产业发展的导游薪酬管理体制,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协会将在导游和政府主管部门之间搭起沟通桥梁,为导游员服务,维护导游员的正当权益,做导游员的贴心人,并引导导游员努力做好海口旅游的宣传者、文明旅游的倡导者、诚信自律的维护者。

  (中国旅游报·第一旅游网驻海南记者 王赵洵)

关键词:旅游法,导游,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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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旅游报
责任编辑:郄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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