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首度实施 专家支招黄金周自助出游者

http://www.hebei.com.cn 2013-09-30 08:2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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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许多旅游者将选择自助出游的方式进行旅游。没有了旅行社的指引与带领,自助旅游者如何能够愉快、安心地进行旅游呢?为此,记者采访了知名旅游法专家、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王天星副教授。

  王天星副教授对广大自助旅游者提出了三项建议:

  第一,查询旅游目的地信息应首选当地旅游部门的官方网站。一般来说,自助旅游者出游前都会通过网络查询目的地的相关信息。旅游法专家王天星建议,自助旅游者应选择旅游目的地旅游部门的官方网站。旅游目的地旅游部门的官方网站刊载的信息比较权威、全面、准确、及时,包括吃、住、游、行、购、娱等多项内容。同时,旅游部门的官方网站还会有警示提醒,优秀旅游经营者推荐等信息。这也是《旅游法》要求旅游目的地政府为广大旅游者提供的信息,这是旅游目的地政府的义务。而旅游经营者的网站限于经费、资源、利益等原因,难以为自助旅游者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有时候还会夸大其词。大多数旅游部门的官方网站的域名中都含有GOV字样,即政府网站的特殊标示。如果旅游目的地旅游部门的官方网站没有GOV字样,也可以通过当地省级旅游部门的网站链接进行查询、验证,以防止被钓鱼网站忽悠。

  第二,入住饭店时应注意饭店星级服务的范围。根据现行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制度,有些饭店的星级服务只覆盖该饭店的部分建筑,而不是全部建筑。例如,某4星级饭店有5座楼,其中3座楼属于4星级服务,其他两座楼未参加星级服务评定或未获得星级服务评定标志。也就是说,该4星级饭店只能对其中的3座楼按照4星级饭店的标准定价,其他未获星级评定等级的2座楼的房价不应高于其他3座楼。否则,就属于价格欺诈!旅游者有权对饭店这种低质高价的行为进行投诉。

  第三,进入景区前应注意核心景点是否正常开放。有些景区出于安全等原因,常常需要对其核心景点、重要区域进行维修、加固,在十一黄金周期间不能正常向游人开放。出于追求经济利益的考虑,许多有类似情形的景区并不进行事前告知,导致进入景区的游客高呼上当或不值。根据《旅游法》的要求,景区内的核心游览项目因故暂停向旅游者开放或者停止提供服务的,应当公示并相应减少收费。遇到此类情形,旅游者有权要求景区退换相应费用,并向当地旅游部门投诉。

  王天星副教授最后说,旅游途中无论遇到何种纠纷或不愉快的事情,最好在当地、当场通过协商与旅游经营者进行解决。实在不行的,还是先顺利完成行程,保留好证据。回到出发地后,如果认为有必要,还可以通过投诉、诉讼等方式解决。(伍策)

关键词:十一,旅游法,黄金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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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崔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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