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旅游局严查十种违法违规行为

http://www.hebei.com.cn 2013-09-17 08:2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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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河北省旅游局获悉,为配合10月1日旅游法正式实施,我省旅游质监部门将在9月22日至10月7日开展全省旅游市场大检查,重点查处旅游法中禁止的“零负团费”、强制购物、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介绍,此次全省旅游大检查查处重点包括10个方面:一、无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行为。二、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三、旅行社和旅游者未经协商一致指定购物场所,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以及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行为。四、导游领队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向旅游者索取小费,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五、旅行社未与聘用的导游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未向临时聘用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以及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的行为。六、旅行社和导游领队未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未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七、旅游经营者发布信息不真实、准确,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未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行为。八、旅游经营者的设施和服务低于相应质量标准等级,或者未取得质量标准等级的,使用相关质量等级的称谓和标识的行为。九、景区不符合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未依法公告景区最大承载量,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以及擅自提高门票或者另行收费项目价格的行为。十、旅游经营者未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未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行为。

  省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把此次市场大检查活动与我省正在进行的旅行社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把做好旅游市场大检查作为宣传贯彻旅游法的一件大事抓实抓好,突出检查执法重点,制定旅游市场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切实承担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职责,扩大旅游法宣传贯彻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记者 张义杰)

关键词:旅游法,旅行社,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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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郄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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