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多措并举宣传贯彻旅游法
旅游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笔者从省旅游局了解到,我省正多措并举宣传贯彻旅游法,在全省营造学法知法、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为旅游法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培训。旅游法发布后,省旅游局迅速在全省旅游行业组织开展了分步骤、多层次、广覆盖的专题培训,通过专家授课、研讨座谈、宣讲解读等不同形式,相继组织开展了省旅游局机关全体人员及重点旅游企业辅导培训、旅游科研院校研讨座谈、全省重点旅行社专题学习培训、各设区市及省直管县旅游局长培训班、全省56家出境旅行社专题辅导等多场旅游法专题培训活动。9月底前,还将举办针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和导游领队的培训班。还遴选数名业内专家,组建了2个旅游法宣讲小分队,采用送教上门的形式,分赴11个设区市进行旅游法集中巡回宣讲,与当地旅游部门、旅游企业和广大游客面对面交流,并现场解答业内普遍关心的法律实施后可能出现的疑点和难点问题。 创新形式开展法律宣传。采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对旅游法进行宣传。精心印制附有旅游法宣传漫画的河北旅游地图折页3万册,分发至省内各大旅行社门店,供游客免费领取,让广大旅游者了解、明确自己在参与旅游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在河北旅游政务网举办“旅游法知识有奖测试”活动,制作了旅游法文本及相关知识的60道试题,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答题,成绩合格者可参与抽奖,有效激发人们学法积极性,扩大旅游法宣传范围。 抓紧完善配套法规制度。为推动旅游法的深入贯彻实施,确保地方性法规与旅游法的有效衔接,省旅游局已经启动《河北省旅游条例》重新修订工作。同时,对我省关于旅行社、导游员、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管理的4个专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河北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管理意见》,从规范旅游投诉受理程序、完善旅游投诉处理机制,严格旅游投诉监管考核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操作性强的规定和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管理,省旅游局与省质监局共同制定了《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目前正在按照标准,对全省旅行社进行等级划分与评定。 切实加大旅游执法力度。结合宣传贯彻旅游法,在全省集中开展旅行社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针对“非法经营、拒不履行合同、擅自改变行程、指定购物场所、诱骗和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自费项目”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检查惩处力度,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记者 张义杰 通讯员 马凯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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