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确定6批历史风貌建筑 将深化保护利用

http://www.hebei.com.cn 2013-08-20 08:57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记者从天津旅游局获悉,截至目前,天津市确定了6批历史风貌建筑,共877幢、126万平方米。

  据天津市保护风貌建筑办公室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天津市依据2005年实施的《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共确定历史风貌建筑877幢、126万平方米。除北辰,滨海新区大港、汉沽外,其余区县都有历史风貌建筑。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的最高一级是特殊保护等级,像第六批里面的原浙江兴业银行就是特殊保护等级;第二个等级是重点保护等级;第三个是一般保护等级。

  在一些老建筑的门前人们会看到“历史风貌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两块牌子,据记者了解,这是双重保护。

  在《天津市风貌建筑保护条例》里明确规定,确认历史风貌建筑的最基本的条件,第一个是房屋的建筑年限在50年以上,从它的历史上确定了它的建造年限是50年以上的建筑。

  但还要具备多个条件。比如建筑样式、结构、材料、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价值;反映本市历史文化和民俗传统,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色;具有异国建筑风格特点;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在革命发展史上具有特殊纪念意义;在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等;名人故事以及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建筑。

  在对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的过程中,天津市确立了“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修旧如故、安全适用”的保护理念。

  风貌办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国土房管局开展的三个比较典型的保护利用项目就是静园、民园西里和庆王府。

  今后,天津市将进一步完善历史风貌建筑巡查、执法机制,建立健全“事前预控、日常监管、事后严查”的保护模式,确保监管无盲区。推动严重历史风貌建筑的综合维修工程,实现全市历史风貌建筑结构的安全零隐患。深化保护利用,继续推动五大道利用试验区、名人故居纪念景观线等重点建筑遗产的建设,建立天津特色的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体系,提升历史风貌建筑和街区的文化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形成惠及民生、展示天津的新窗口。

关键词:天津,建筑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中国网
责任编辑:崔梦琳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