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园原副园长庭上否认所有指控
被诉贪污1400余万元,受贿10万元,不明来源财产800多万元 一个动物园副园长被控贪污1400余万元、受贿10万元、不明来源财产高达800多万元!此案一曝出,引发网友众多猜测:贪污了小动物的伙食费?贩卖、出租野生动物?处理了虎骨、象牙等珍贵动物尸体? 昨天,该案在市二中院开庭。据检方指控,动物园原副园长、陶然亭公园原园长肖绍祥利用主管基建的职务便利大肆敛财。对于所有指控,肖绍祥都不认可。在庭审中,肖绍祥侃侃而谈,把自己“打造”成善于攻坚、充满善心且非常全能的好园长形象。 “攻坚园长” 声称动物园工程没问题 花白寸头、一副笑脸,手里攥着条绿毛巾,穿着褐色T恤、深色布裤的肖绍祥坐在被告席上,一口“京片子”。 据检方指控,肖绍祥最大的一笔贪污金额为1005万元,发生在2006年至2008年其任动物园副园长期间。 “肖绍祥主管基建工作,在动物园兽舍改造工程等六个招投标项目中,先向中标单位支付全额工程款,又私自找来其他建设队伍参与工程,再要求中标单位退还部分工程款。这1005万元都存入其实际控制的田龙飞宇雕刻艺术品经营部账户。” 检察官话音刚落,肖绍祥就不屑地笑了笑,并当起了工程“讲解员”。“当时正值北京奥运会,动物园改造工程工艺复杂、工程紧,单靠中标单位很难如期完成,所以他们组织了其他单位参与,根据验收结算,这些工程质量都合格,有些还被评为优秀工程,大熊猫馆受到了游客、领导的好评……”言下之意,其临危不乱,很好地完成了改造任务。 不过,检察官一句询问就关上了肖绍祥的“话匣子”。“你说其他施工单位是中标单位找的,你有没有私自找过?” 一番沉默后,肖绍祥回答得模棱两可。 “为什么工程款项会打入田龙飞宇经营部,你和这个经营部是什么关系?” 显然,这个问题打中了肖绍祥的“软肋”,他沉默半分钟,声音低了很多,“经营部法定代表人是高某,经营部为动物园改造提供了石料,并进行了铺装等施工,1005万元是他们应得的。” 而据高某证言,他于2006年成立经营部后,由于不挣钱,就想关了,但是肖绍祥找到他表示愿意接手,理由是“方便给动物园职工发钱”,高某便把经营执照、法人公章等都给了肖绍祥。“自此,这个经营部的具体账目都是由肖绍祥控制。” 随后,检察官出示其他证据——公安机关在肖绍祥办公室里查获的经营部营业执照、公章、业务存单等,证实肖绍祥是该经营部的实际控制人,该经营部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工作人员也证实是肖绍祥本人开户的。 “我只是帮助经营部管理账目。”肖绍祥这样解释。 “善心园长” “我垫付的钱比领出的还多” 从“二把手”变成陶然亭公园园长后,除了从工程上弄钱,肖绍祥还涉嫌用假发票领钱。 检方指控称,在陶然亭公园玉虹桥改建项目、休息游廊工程中,肖绍祥向施工单位多支付工程款、再要求返还,把钱款打入田龙飞宇经营部予以侵吞。另外,肖绍祥还以虚开发票的方式从公园领取了48万元转账支票,将其中13万元据为己有;在为园内职工垫付风筝节奖金4万余元后,肖绍祥以虚假发票从公园领取近6万元,1万余元差额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由于此前在“动物园”的问题上,耗费太多唇舌,肖绍祥声音沙哑起来,于是向法庭提出要一杯水。拿到纸杯后,肖绍祥没有一饮而尽,呷了一口,抿了抿嘴,向检察官说道:“可以继续了。” 回忆起在陶然亭的生涯,肖绍祥口中的自己是一个一心为职工福利着想的好园长。 “玉虹桥改建等工程都是我去陶然亭之前已经开始的项目,但一直拖欠着施工费,我向上级部门申领下这笔钱。”肖绍祥说,当时有园领导提出,不着急还钱,应该用这笔钱搞好园庆,还有的领导提出应该给职工发些奖金。 说到这里,肖绍祥又喝了一口水,开始分析当时的形势——有心给职工发奖金吧,但并非专款专用,担心出事;投资园庆,但仔细一查,陶然亭是1955年才正式开园的,所以到2015年才是60周年;直接还款吧,又有些可惜。总之一句话,这笔钱是砸在自己手里了。 “那你为什么不把钱存入公园账目,而是打入田龙飞宇的户头?”肖绍祥把原因归结为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不好,一旦要用钱不方便。 说起从公园领钱,肖绍祥更是为自己叫屈。“起诉书说我垫付了4万多,领走5万多,实际上,我垫付的远远不止这个数目。”肖绍祥称,为了搞好风筝节,自己忙前跑后,频频自掏腰包垫钱。对于使用假发票,他表示自己不能辨认真伪。 “全能园长” 表示开出租放贷等挣来800万 当检察官指控肖绍祥有800万元不明来源财产时,他说:“我能说得清楚。”而他所说的挣钱门道,让人大跌眼镜。 不说存折、存单等财物,单说从房山区一套连肖绍祥家人都不知道的房屋里,公安机关就查获现金660多万元。 “1992年之前,工资和奖金发的都是现金,差不多存了有一百四五十万吧。”肖绍祥先揪出了一个“大头儿”。 “除了行政,我还是技术干部,我设计的一些图纸、发明的一些设备,一旦被其他公司采用,会给我一部分钱。”肖绍祥说,他还兼职帮一些公司做招投标的方案设计,几年下来这笔收入有几十万元。 “我还开过出租车!”肖绍祥再次语惊四座。他说,上世纪90年代,他从出租车公司买了一辆“面的”,白天当园长,把车租给动物园施工队,晚上自己“拉活儿”,四五年里挣了20万元。但从哪家出租车公司买的车,他却说不上来。 此外,肖绍祥说,自己还倒腾过礼品、做过电器二级批发商,至少挣了几十万元,对于往来客户、供货商,他同样一个都说不出。 除此外,肖绍祥说,他还对外放贷,利率比银行高,一般借个几十万元,能收几万元利息,利息总数大概有50万元。都向哪些人借过钱他也是一个不记得。 就算这么凑,离600多万元还有一定距离。肖绍祥又想到一个“大头儿”。“单位给我分了两套房子,一套给我弟弟住,一套给我岳父母住,我想再买一套房子,他们都表示愿意赞助。我弟弟大约给了60万,岳父、小舅子给了我40万左右。” “这些现金,你为什么都放在家里,放在银行不是更保险吗?”法官问。 “用现金方便,买东西时折扣多。而且,我不是还借别人钱吗,用现金比支票省时间。” 由于该案证据较多,庭审持续了一天仍没有完成质证环节,今天将继续开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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