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开出《旅游法》实施后的首张罚单

http://www.hebei.com.cn 2013-11-17 09:52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11月5日,潍坊市旅游局开出《旅游法》实施后首张罚单。对违法的潍坊市某旅行社处以1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千元罚款,并责令其停业整顿。

  10月24日,潍坊市旅游局旅游执法人员在落实《旅游法》执法检查中发现,市区某从事境内旅游、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在未按规定办理委托代理手续情况下,以自己名义与游客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并委托济南某国际旅行社履行接待业务。

  经调查证实,该旅行社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依据规定,潍坊市旅游局对该旅行社进行了相应处罚。

关键词:旅游法,旅行社,处罚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大众日报
责任编辑:郄小娟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