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个旅游法庭启动 纠纷裁决或更高效

http://www.hebei.com.cn 2013-07-16 08:33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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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京一日游“黑导游”事件之后,游客维权再次成为了旅游业关注的焦点。北京商报记者昨日获悉,继2002年三亚成立国内首个旅游法庭后,北京首个旅游法庭已在东城区启动。据了解,旅游法庭成立虽然还面临着很多不确定因素,但这势必会助推未来北京旅游维权之路可以更快更有针对性地得到解决。

  北京首个旅游法庭将落户东城

  随着游客和企业依法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北京首个旅游法庭“天坛人民法庭”的建设在东城区启动。据了解,东城区去年旅游纠纷75件,今年截至6月已经达到72件。作为北京“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东城区人民法院或将为未来更为专业的旅游法庭成立积累经验、储备人才。

  据悉,今年4月,北京市东城区政协委员、中国环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裁钟晖向东城区政协提交了《关于在东城区人民法院设立旅游法庭的提案》。日前,东城区法院已做出回复称,因东城区旅游资源丰富,旅游相关民商事案件较集中,已经启动筹建一个名为“(东城区人民法院)天坛人民法庭”的专业法庭,重点审理旅游纠纷等商业性案件,以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钟晖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东城区旅游法庭成立之后,管辖范围包括中华门、前门、崇外、天坛、永外五个街道,以及王府井建设管理办公室、前门大街建设管理办公室。旅游法庭负责指导民商审判,以及为辖区内案件提供法律指导,涉及旅游、商业合同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案件。

  旅游纠纷缺乏判罚标准

  谈到“旅游法庭”成立的必要性,钟晖表示,目前我国不少法官并不了解旅游行业,导致对同样或者相近案例判罚标准不统一,同案不同判。经常出现“原告和被告都不满意”的判决结果。近年来出境游途中游客受伤或者致死的案例并不鲜见。在游客胡艳梅骑马受伤诉西部纵横旅行社案件中,原告在四姑娘山的自费项目中受伤,经西城法院二审终审判决被告“未尽警示教育劝阻防范义务”,赔偿原告5万元;在另一起案件中,海洋国旅的一名游客在马尔代夫溺水身亡,旅行社方面被判赔14万元。

  此外,业内人士表示,第三方责任引起的旅游纠纷,旅行社常常“被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使得旅行社处理此类事件不积极,消费者维护自己权利的周期长,诉讼成本高。国内还未形成既懂旅游又懂法律的法官队伍。在审理相关案件时,非专业的倾向性可能影响审判结果。所以,旅游服务具有不可储存性、旅游过程的流动性及缔约形式的不规范性等特征。针对旅游违法侵权行为成立一个专业法庭,已经成为北京旅游业界和东城区人民法院的一个共识。

  资料显示,北京旅游纠纷数量从2000年每年150件大幅上升至每年500件以上,快速调处的旅游纠纷超过2000件。且其中80%为出境旅游投诉。且上述数据不包含区县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消协的投诉,不包含旅游者投诉非旅行社机构,也不包含企业已经自行解决的问题。旅游专家、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表示,因为旅游纠纷标的额较小、时间成本高,不少消费者与企业之间发生纠纷后,并未进行投诉或者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所以北京地区实际旅游纠纷数量,要远远大于这个数字。

  首个“旅游法庭”重在储备人才

  在业界看来,旅游业的法律纠纷包括旅游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的纠纷,以及旅游者与旅游企业间纠纷。在司法环节为旅游业“归口”,是提升旅游司法效率的第一步。

  据介绍,虽然旅游法庭运作细节还在探讨中,但在成立初期,将形成两个机制:“天坛人民法庭”与北京旅游行业协会达成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司法共建”;然后,将形成业界司法观摩机制,相关案例邀请企业家代表旁听,实现法庭和业界间的互动。东城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在“天坛人民法庭”建立之前,在民二庭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审理旅游案件,方便为“旅游法庭”储备人才。

  钟晖表示,相对于金融法庭、未成年人法庭等专业法庭,旅游法庭面临案件还不够多、金额不够大、司法部门和行业对接经验不足等问题。尽管如此,随着北京旅游业的快速增长,以及游客和企业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天坛人民法庭”的设立,或将为未来更为专业的旅游法庭成立积累经验、储备人才。北京商报记者季鹏洋

  在北京一日游“黑导游”事件之后,游客维权再次成为了旅游业关注的焦点。北京商报记者昨日获悉,继2002年三亚成立国内首个旅游法庭后,北京首个旅游法庭已在东城区启动。据了解,旅游法庭成立虽然还面临着很多不确定因素,但这势必会助推未来北京旅游维权之路可以更快更有针对性地得到解决。

  北京首个旅游法庭将落户东城

  随着游客和企业依法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北京首个旅游法庭“天坛人民法庭”的建设在东城区启动。据了解,东城区去年旅游纠纷75件,今年截至6月已经达到72件。作为北京“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东城区人民法院或将为未来更为专业的旅游法庭成立积累经验、储备人才。

  据悉,今年4月,北京市东城区政协委员、中国环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裁钟晖向东城区政协提交了《关于在东城区人民法院设立旅游法庭的提案》。日前,东城区法院已做出回复称,因东城区旅游资源丰富,旅游相关民商事案件较集中,已经启动筹建一个名为“(东城区人民法院)天坛人民法庭”的专业法庭,重点审理旅游纠纷等商业性案件,以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钟晖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东城区旅游法庭成立之后,管辖范围包括中华门、前门、崇外、天坛、永外五个街道,以及王府井建设管理办公室、前门大街建设管理办公室。旅游法庭负责指导民商审判,以及为辖区内案件提供法律指导,涉及旅游、商业合同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案件。

  旅游纠纷缺乏判罚标准

  谈到“旅游法庭”成立的必要性,钟晖表示,目前我国不少法官并不了解旅游行业,导致对同样或者相近案例判罚标准不统一,同案不同判。经常出现“原告和被告都不满意”的判决结果。近年来出境游途中游客受伤或者致死的案例并不鲜见。在游客胡艳梅骑马受伤诉西部纵横旅行社案件中,原告在四姑娘山的自费项目中受伤,经西城法院二审终审判决被告“未尽警示教育劝阻防范义务”,赔偿原告5万元;在另一起案件中,海洋国旅的一名游客在马尔代夫溺水身亡,旅行社方面被判赔14万元。

  此外,业内人士表示,第三方责任引起的旅游纠纷,旅行社常常“被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使得旅行社处理此类事件不积极,消费者维护自己权利的周期长,诉讼成本高。国内还未形成既懂旅游又懂法律的法官队伍。在审理相关案件时,非专业的倾向性可能影响审判结果。所以,旅游服务具有不可储存性、旅游过程的流动性及缔约形式的不规范性等特征。针对旅游违法侵权行为成立一个专业法庭,已经成为北京旅游业界和东城区人民法院的一个共识。

  资料显示,北京旅游纠纷数量从2000年每年150件大幅上升至每年500件以上,快速调处的旅游纠纷超过2000件。且其中80%为出境旅游投诉。且上述数据不包含区县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消协的投诉,不包含旅游者投诉非旅行社机构,也不包含企业已经自行解决的问题。旅游专家、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表示,因为旅游纠纷标的额较小、时间成本高,不少消费者与企业之间发生纠纷后,并未进行投诉或者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所以北京地区实际旅游纠纷数量,要远远大于这个数字。

  首个“旅游法庭”重在储备人才

  在业界看来,旅游业的法律纠纷包括旅游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的纠纷,以及旅游者与旅游企业间纠纷。在司法环节为旅游业“归口”,是提升旅游司法效率的第一步。

  据介绍,虽然旅游法庭运作细节还在探讨中,但在成立初期,将形成两个机制:“天坛人民法庭”与北京旅游行业协会达成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司法共建”;然后,将形成业界司法观摩机制,相关案例邀请企业家代表旁听,实现法庭和业界间的互动。东城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在“天坛人民法庭”建立之前,在民二庭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审理旅游案件,方便为“旅游法庭”储备人才。

  钟晖表示,相对于金融法庭、未成年人法庭等专业法庭,旅游法庭面临案件还不够多、金额不够大、司法部门和行业对接经验不足等问题。尽管如此,随着北京旅游业的快速增长,以及游客和企业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天坛人民法庭”的设立,或将为未来更为专业的旅游法庭成立积累经验、储备人才。(记者 季鹏洋)

关键词:旅游法,旅游纠纷,旅游法庭,黑导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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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郄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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