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游零负团费难止 曝购物利润达12倍
专家·观点 政府需加强监管 近年来,内地游客赴香港旅游纠纷频发。2011年2月,内地游客在港因被强制购物与香港导游大打出手闹上法庭;今年春节,香港又发生“游客夜宿旅游大巴”事件,再一次把香港低团费甚至“零负团费”泛滥的现象摆上台面。 实际上,香港早已采取了种种措施试图解决这一难题。《内地居民赴港旅游组团社与地接社合同要点》从6个方面规范内地组团社和香港地接社,在行程安排、购物场所、次数和时间以及团费价格等方面都要进行合同式申明,2011年2月起,香港特区政府实施十项新规加强规范旅游行业,包括“一团一导游”与“旅行社和导游记分制”,目的均在于打击“零负团费”和强迫购物现象。 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认为,香港政府对于旅游业“零负团费”的现象监管和打击力度都不够。6月17日,他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目前香港游供需两旺,旅行社竞争激烈,主管部门的约束力又不够,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的“野马旅行社”,这就给低价同质竞争留出了空间。 今年10月1日,三易其稿的国家《旅游法》将正式施行,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等。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对于《旅游法》的出台,业内认为对零负团费会有一定的震慑作用,但还需要后续的细则条例和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以往政府也出台了很多相关的规定,旅游法的出台无非是由行政管制上升到了国家层面的法律约束。”宋丁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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