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案例看维权:避开陷阱 开心旅游
案例二: 网络自助惊险游 2012年9月15日,重庆游客王老师通过QQ群参加稻城亚丁6日游,一行35人刚离开重庆辖区,召集者就告诉大家:“我们这次出游是私人包车,因此任何人问起,都说是大家自发组织起来旅游的。不然,查到了不准出游,大家就白出来了,交的钱也不能退”。并拿出三张打印好的纸,要求大家签署免责协议书,保证旅游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自己负责,与组织者无关。 15日晚入住康定县城,大家去领房间钥匙牌时被告知,只有7个标间,已经发完了,剩余24人只能住六人间,而这六人间是上下铺,无任何盥洗用具、开水、拖鞋、电器的房间。更惊魂的是16日翻越折多山时,车辆频繁出现故障,一会儿不能打火,一会儿供不上油,一会儿车门又打不开。下午6时,惊险的车祸终于在大家的担忧中发生了。当车辆行驶在雅江剪子湾的上坡路段时,车辆后部撞击到路段右侧石壁,汽车直端端地向公路外侧悬岩滑去,仅仅两三秒时间,客车左前轮就已经驶离路面悬空。幸亏附近道班职工飞快来到现场,搬来石块垫在后车轮下防止车辆滑动,并拼命扳开车门,将车里的人一个个的扶下车来。下车后,王老师立即给122、110打电话报警求救。 支招:执法总队经调查核实,王老师等人出游方式是通过网络QQ群相互联系,群主作为出游组织者,未办理经营所需的《工商执照》,属于双方约定自助出游,非旅行社经营行为,不属于旅游投诉范畴,游客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执法总队提醒市民,近年来通过网络召集出游出现事故和纠纷的事频发,建议最好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旅行社出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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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旅游|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