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案例看维权:避开陷阱 开心旅游

http://www.hebei.com.cn 2013-03-14 19:17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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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初在全国旅游市场掀起的“陷阱”风波,在3月份持续发酵。继五台山导游假僧人联手骗取游客财物的案例被央视曝光后,低价团海南游的种种乱象、赴港旅游大陆团游客两度夜宿大巴等等旅游负面新闻,频频出现在各大媒体上。2013年的旅游,一开年就陷阱密布,步步惊心!

  在“3·15”来临之际,记者从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找来了部分2012年发生在重庆或重庆游客身上的真实案例,希望能从他们的旅游经历中,帮助读者朋友找到旅游维权的方法,真正做到避开陷阱,开心旅游。

  案例一:

  山城噩梦一日游

  2012年9月8日,外地游客孙老师与同事到重庆出差,在西南大学校园内参加了一旅行公司组织的重庆一日游,费用100元。孙老师称,这一天的经历犹如一场噩梦。

  当天上午参观渣滓洞、白公馆,导游自称姓帅,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女孩,解说热情周到,让人感叹不虚此行。可到了下午,噩梦开始了。增加了行程中没有的奇石馆,讲解员讲解中,总经理突然驾到,回国成功人士打扮,老套的骗术,整整进行了1个多小时。而行程中的景点人民大礼堂,下车照像仅10分钟。然后来到洪涯洞旁边的珠宝店、滨江路上的土特产超市……大家纷纷抗议,行程中的千年古镇瓷器口为什么不去?并拒绝下车采购。导游和司机于是将大家丢在车上,关上发动机,让大家在闷热的车厢中等待了20分钟才起程。为防止投诉,导游居然还收缴了大家的交款收据。

  支招:经执法总队核查发现,孙老师参加的所谓“一日游”,是社会人员临时组织的,随后执法总队对全市“一日游”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执法总队提醒游客,参团时一定要选择正规有资质的旅行社,签订正式合同。

  今年2月26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了新版《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取消“一日游”行程中购物、另行付费项目以及自由活动项目。同时明确,旅行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的,每安排或强迫一次,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重庆市旅游局也将联合市工商局等单位,于今年内共同推出“重庆一日游”规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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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旅游|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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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重庆晚报
责任编辑:张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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