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游”不得购物 小旅行社“惨”了
问题二: 旅游旺季“黑导”遍布 佛山的导游不够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特别是到了暑假旅游旺季,导游不够的现象更为明显。为了不影响出团计划,不少没有取得导游证的“黑导”“临危受命”,匆忙上岗。于是,旅途中的服务不到位、服务不专业,甚至坑害游客的情况时有发生。 合同新规: 首次要求明确标注导游证号 除了黑导外,旅游市场中还存在“黑社”、“黑车”、“黑导”和“黑驾”等现象。对此,“一日游”合同要求明确旅行社的名称和许可证编号、导游员的姓名和导游证号、运输车辆的车牌号码、驾驶员的姓名。 在“一日游”合同中明文规定“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旅游车辆、驾驶员或导游员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问题三: “一日游”游客懒得签合同 目前佛山市旅游局要求各旅行社在组织“一日游”时,需与游客签订广东版《团队国内旅游合同》。该合同的文本比较复杂,款项比较多,因“一日游”的旅游内容比较简单,往往只去一两个景点,有些游客便懒得与旅行社签订合同。 合同新规: 简化形式各款项一目了然 “一日游”合同与之前使用的《团队国内游合同》相比,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都进行了简化,将基本信息以表格的形式体现,将权利义务用责任承担来体现,简单实用,一目了然。“使用表格化,之前容易被游客忽略的问题都被明示,如导游员的姓名、导游证、电话,还有景点名称、餐饮标准等,甚至还有行车路线、道路名称等,游客看到合同就会心中有数。”禅之旅副总经理冯志平说。 业界声音: 部分条款执行有难度 “该合同对于正规旅行社来说,执行起来应该没什么问题,对于小社、黑社来说,影响会很大。”冯志平说,该合同确实是整顿目前错综复杂的“一日游”市场的杀手锏。但该合同的某些款项执行起来会有难度。比如,合同要求行程线路须注明道路名称、途经地等信息,“道路路况千变万化,如果碰到堵车什么的,肯定要改变行车路线”;还有,合同要求注明使用的汽车车牌号码,“旅行社是根据参团人数来安排车辆,所以在收客期间,与客人签订合同时,就预先订好车辆,提前决定车辆大小,不现实。”冯志平说。 佛山市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所有关负责人也说,“该合同明文规定如景点本身包含购物,需向旅游者明示。什么样的景点属于包含购物呢?卖瓶水或卖支雪糕也算吗?可能有景区会钻空子,把购物点包装成景点的样子,让消费者吃哑巴亏。”他说,若要执行该合同还需细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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