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去不了要扣70%费用?

来源: 金陵晚报 作者: 2014-09-18 11:44:25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出去旅游本是件开心的事,如果突然有事去不了怎么办?最近,市民钱先生遇到了这类麻烦事。今年6月,钱先生与旅行社签订了台湾自由行旅行合同,准备带着家人出去玩一趟。但是就在出游前5日,老人突发疾病无法出游,钱先生与旅行社商定希望可以推迟出游时间。多次沟通未果后,钱先生决定退游,但却被告知要扣除费用的70%。这让钱先生接受不了,便投诉至鼓楼区工商局。

  老人因病无法出游

  今年6月,钱先生一家决定出去旅游。家中老人一直想去台湾游玩,钱先生咨询后便于6月6日与旅行社签订了台湾自由行旅行合同,并缴纳了6158元的费用。

  不巧的是,就在离出发日期前5日,老人突发疾病,钱先生将老人送往医院治疗,在妥善安顿后,他想起去台湾旅行的事,便找到旅行社协商解决办法。

  钱先生表示,如果之后还有团去往台湾,他希望能推迟出游时间,等老人身体好点了还是可以继续去旅游。但是旅行社表示,很多的工作流程不是像钱先生想的那样简单,旅行社有自己的工作流程,不能因为钱先生一人的自身原因而改变。双方意见分歧很大,一时僵持不下。

  要被扣留70%的费用

  双方协商不成,钱先生便决定退游,心想着旅行社至少能退自己一半的费用。但是旅行社提出,因为钱先生是出于自身原因取消出游的,必须按照规定承担必要的费用;按照出境旅游合同中的规定,在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内取消出游的须扣留旅游费用总额的70%。钱先生听完这条规定一下就傻眼了,在签订出游合同时,自己并未被告知这一点啊。旅行社表示,这些扣费标准被作为“其他事项”附在合同的另一页上。

  对于旅行社的这种解释,钱先生无法接受,觉得旅行社涉嫌欺诈。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那么多条款,自己肯定不会仔细去查看,但是身为服务方的旅行社也并未给自己详细说明其中的一些注意事项,才造成了自己不清楚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投诉到鼓楼区消费者协会请求调解。

  消协调解退还50%费用

  在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认真审查了钱先生提供的材料、旅游合同、合同不完整等相关证据。调查发现,旅行社提出的“在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内取消出游的须扣留旅游费用总额的70%”的相关规定是出自2010年旧版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而2014年已经出台了推荐使用的新版《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在这两个版本中,对于“取消出游”的相关规定存在出入,新版规定“在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内取消出游的须扣留旅游费用总额的50%”。现在这两个版本的合同都在使用当中,到底应该依据哪个版本呢?

  钱先生表示,旅行社是使用了对自己更有利的旧版合同,对他是不公平的。旅行社则认为,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新版合同还没有出台,当然是按照旧版的来执行。介于这种两难的情况,工作人员多次去旅行社进行沟通,希望能够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共识。最终,通过耐心沟通、劝说和协调,双方达成协议,按照50%的标准扣留旅游费用,旅行社退还钱先生3080元。

  消协提醒,消费者出游跟团一定要找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的条款,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如一旦有事不能前往,要尽早地退团,减少自己的损失。

关键词:合同,费用,旅行

责任编辑:董云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