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擅增购物点 游客获赔五百元

来源: 第一旅游网 作者: 2014-06-23 09: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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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女士随团去澳门旅游,地接导游自作主张带该团去一家游乐场购物,并且另收每人200元。返回太原后,张女士以旅行社违反合同,随意增加购物点向市旅游质监管理所进行投诉。昨日,这家旅行社被责成赔偿张女士500元。

  今年5月,张女士在本市一家旅行社报名参加港澳深等地11日游的旅游团。在澳门的旅游活动中,随团导游称,将带游客去一游乐场购物,每人需另付200元的参观费,张女士对此提出质疑,但导游没有解释,坚持收了她200元。之后,张女士称不想去,又向导游要回200元,但没料到,事后,她竟遭到该导游的谩骂,并被甩下好几个小时不管。无奈,张女士只好再次交钱,跟着导游一起前往游乐场参观购物。

  张女士因此一直气不顺。返回太原后,她以旅行社违反合同,随意增加购物点向市旅游质监管理所进行投诉,要求旅行社按合同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市旅游质监管理所经调查了解,认为张女士所述基本符合事实,而且在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附加行程安排表中,并没有安排游客参观澳门的这家游乐场。依据旅游合同,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另行付费项目的,应当承当擅自安排另行付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因在查证中,该旅行社在香港还擅自增加过一次购物活动。就此,昨日市旅游质监管理所责成这家旅行社赔偿张女士共计500元。

  由于该旅行社在旅游活动安排中,随意增加游客购物次数,旅游管理部门表示,依据旅行社相关管理规定,对旅行社这种行为,他们将另行处理。

关键词:导游,购物,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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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雷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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