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消费者在行业竞争中受益
据报道,中国民用航空局和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通知称,对旅客运输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国内航线,均取消票价下浮幅度限制。与此同时,国内不设打折下限的航线又新增31条。 在现代人可以选择的各种交通方式中,坐飞机无疑是最轻松舒适,也最节省时间,出行效率最高的。但对一般乘客来说,乘坐飞机出行价格仍有些高。 此次国家民用航空局和发改委发布通知,对旅客运输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国内航线,均取消票价下浮幅度限制,对公众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这也意味着,将会有更多航空公司推出打折幅度更大的机票,以满足旅客的需要,降低旅客选择乘坐飞机出行的经济成本和门槛。 也许有人会说,既然航空公司愿意以更大幅度来打折出售机票,那么之前为什么还要实行政府指导价,对机票价格的下浮幅度做出限制呢?实行政府指导价,一是可以防止有些航空公司利用自己在某条航线的经营优势实行垄断,进而垄断价格;二是为了防止航空公司之间出现恶性竞争。这两点都既不利用民用航空事业的健康发展,从长远来看也会侵害消费者的利益。 而随着近年来国家交通事业的大发展,尤其是动车组等高速铁路的快速发展,多数航线都已经有了地面交通的竞争者,这种时候,政府适当放手,给企业更大的市场空间,是符合市场规律的。这也预示着,航空公司不但要和其他航空公司之间进行竞争,还要同地面的高铁、公路运输等进行竞争,这样就大大压缩了可能产生垄断经营和垄断价格的空间,自然也就失去了政府干预的必要。 在政府出台通知,取消一些航线机票的打折下限之前,有些航空公司已经因为地面交通方式竞争的加剧,有了对机票进行打折的意愿,但是碍于政府的禁止性管理规定而只能作罢。现在政策放开,限制取消,航空公司想把票价定得多低就定多低,只要自己能够承受得了就好。 与此同时,在某个时段,一些地方同等距离的机票价格已经比高铁票价还便宜的现实情况下,政府取消机票的打折下限,也会对高铁等地面交通方式带来压力,同样可以促进高铁等车票价格的下降,让利于民。这样的良性竞争格局的形成,对消费者来说自然是件大好事。 □苑广阔 |
关键词:航空公司,机票打折,恶性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