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背后,有多少鲜为人知的故事

http://www.hebei.com.cn 2014-03-05 09:12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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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接地气、行得通、真管用”的法律,离不开扎实深入的调查研究。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加强立法调研摆在了突出位置。调研工作是如何进行的?如何创新调研的方式方法?调研成果怎样转化为立法成果?记者深入采访,了解到一些鲜为人知的立法背后的故事。

  旅游法立法暗访:揭开“零负团费”迷雾

  去年4月19日至21日,春暖花开,正是江南最美的季节。在江西省景德镇市、上饶市熙来攘往的游客中,“潜伏”着几位全国人大“来客”。他们无暇留恋山水,而是抓紧时间和旅行社管理人员、导游、司机交朋友,与旅客、当地群众、餐饮服务员拉家常。短短三天,他们不仅了解到旅游从业人员的工资收入、旅行社盈利模式,还摸清了“返点”“回扣”等旅游业的“潜规则”。

  他们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带队的旅游法立法调研组。此番来赣,他们没有与地方任何人打招呼,自己在网上经过询价和对比后,选择了一家旅行社并签订了书面旅游合同,全程以游客身份“自助”旅游。

  “时间虽短、行程虽紧,但看到的都是最真实的情况,听到的都是最真实的意见。”参加调研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说。调研组成员深切感受到,一方面旅游业发展给当地城乡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发展旅游惠及民生大有可为;另一方面,游客激增、公共服务欠缺,过度商业化对自然、人文环境的破坏,势必影响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旅游法是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法律,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立法修法要回应社会关切,不能与社会热点不搭界,更不能“你说你的,我干我的”。

  “零负团费”是近年来不少旅行社打出的噱头,以低价招揽游客,却成为损害群众利益、引发旅游消费纠纷的一个根源。旅游法草案三审稿,把规范这个问题作为一个重点。

  “暗访中我们摸清了组团社、地接社、导游队、购物和自费项目经营者之间形成的一条严密的、环环相扣的利益链条。导游没工资,收入靠从旅游者消费项目中拿回扣和提成。虽然打着零负团费的招牌,其实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杨合庆说。

  号准脉才能开良方。正是因为调研组摸准了情况,使立法有的放矢。经三次审议通过的旅游法,对治理“零负团费”问题作了明确、严格的规定。

  “法律付诸实施数月来,诱导、欺骗旅游者购物等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现象逐步减少,旅游市场环境明显改善。”一位上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与老伴自费到新疆、西藏旅游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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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零负团费,导游,自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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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崔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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