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旅行社"先旅游后付款" 专家提醒仔细看合同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去年,上海某旅行社推出了“先旅游后付款”的项目备受关注,这意味着如果消费者对旅游不满意可以拒付款。“先旅游后付款”是真保障,还是玩噱头? 近日记者来到上海大通旅行社位于人民广场的门店,店内已经有准备出游的市民在咨询“先旅游后付款”的旅游线路。 市民杨女士:因为他们对自己的产品总是非常有自信说可以先旅游后付款,如果没有这个自信做不好,他们不敢做这个。万一以后你提意见,不付款了,对他们都是不利的,另外一个他们也是对我们消费者的承诺。 记者:您觉得如果参加这个项目游客退货的可能性大吗? 杨女士:应该不大,因为他们不管办理,产品还是做得比较到位的。 据了解,该旅行社推出了一个游轮出游线路,报名参加这个的线路旅游的游客,在和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的时候,会附有一份“承诺书”,包含“岸上观光游览承诺”、“游轮承诺”、“服务承诺”和“用餐承诺”在内的4大项一共16条服务承诺。如果其中一个承诺没有达标,旅行社会向游客赔偿500元,如果有超过两项以上不达标,游客就可以拒绝付款。上海大通旅行社负责人何一伟说: 何一伟:我们在出境旅游游轮上面做先旅游后付款,其实是一种自我的加压,我们就是承诺在船上我们每天有固定的时间在固定的地点,我们的工作人员、我们的领队在这个地方等待你们游客有什么的问题可以来咨询,每天晚上10点半我们会主动打电话给每一个游客。 旅行社介绍说,“先旅游后付款”这个旅游项目以前推出的时候是境内游,从推出到现在,有一千多名游客报名了,但是没有一位游客不付款。这也使得旅行社对于新推出的境外游充满信心。不过专家也提示,游客要仔细看好合同条款,如果一些条款采用了模糊不清的用词,即使游客对行程不满意也会因为理由不充分而不得不付款。 (记者汤一亮周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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