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转机回沈阳:价值8万行李丢了航空公司赔2千

http://www.hebei.com.cn 2013-08-21 09:3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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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霉不?出国归来,在北京转机回沈阳,行李却丢了,给家人朋友带的礼物都没了。

  憋气不?找到航空公司,对方表示,按照相关标准,只能按照每公斤100元人民币进行赔偿。价值8万元的行李,只能获赔2000元。

  合理不?按照每公斤100元人民币赔偿标准7年没变。

  乘飞机托运的行李丢了

  “还没到家,给家人带的礼物都没了。吕先生向讲述自己的遭遇:从德国出差回国,在国外购物,给家人买了不少礼物。

  4月11日,吕先生在北京转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1635航班回沈阳,特意将所有的礼物装在一个行李箱中,交由航空公司托运。

  仅仅不到1个小时的时间,吕先生却没想到,自己到了沈阳,行李却不见了。“找了好久,也没找到。”吕先生只好向沈阳桃仙机场地服部门求助。“找了1个多月,机场工作人员回复我,行李已经丢失,是航空公司的责任,让我去找航空公司索赔。”吕先生说。

  记者按照吕先生提供的行李号咨询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地服部门证实,吕先生的行李已经确认丢失。

  价值8万物品只赔2000

  工作人员表示,通过查找,吕先生的行李当日并没有在北京登机的记录。

  也就是说,吕先生托运的行李在北京首都机场并未被送上飞机,“吕先生乘坐的是国航的航班,行李也是国航负责。现在行李丢了,应该由国航负责。”

  随后,吕先生曾找到过国航沈阳相关负责人。吕先生称,对于丢失行李的责任,对方并未推诿,只是赔偿的标准让自己难以接受,“对方说,按照国内标准,托运行李丢失,只能按照每公斤100元人民币赔偿。”

  吕先生说,对方愿意按照此标准向自己赔偿2000元人民币,“我在德国购物,买了不少东西,丢失的行李价值80813.2元(不含现金)”

  让吕先生难以接受的是,以目前的物价标准,一个质量好一些的名牌旅行箱,都在2000元以上。

  业内声音

  赔偿标准低,航空公司有恃无恐

  根据1996年实行的《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规定,下机发现行李丢失的乘客,需要及时填写《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单》,然后等候通知。赔偿遵循“按斤赔偿”原则。

  国务院2006年发布《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提高对旅客托运行李和运输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100元,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3000元,之前十年通行的标准仅为每公斤50元。

  从1996年至今17年间,对于航空旅客行李丢失的赔偿标准,仅有过一次提高,至今也已经7年。

  记者向南航、深航、春秋、国航等多家航空公司客服咨询,得到的结果几乎相同,国内航班旅客行李丢失,都照此标准进行赔偿。

  “合法,但已经不合理。 ”某航空公司高管人员向记者坦言,此标准虽然符合行业规则,但在几年中物价上涨的速度,此赔偿标准已经无法平衡旅客的实际损失。

  “航空公司对旅客的托运行李并不重视。”一位从业多年的民航业内人士表示,目前部分航空公司都将转运旅客行李的工作外包,这些公司负责将旅客的行李送上飞机,“如果旅客行李丢了,也赔不了多少钱,与航空客票的利润相比,根本不算什么。 ”

关键词:北京,沈阳,航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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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辽沈晚报
责任编辑:崔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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