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水怪”频繁出没 是“生”的“炒”的?
虚假营销产生负面效应 不管此次天池水怪是真是假,也不管是否有炒作的嫌疑,作为景区的经营者和管理者都需要从深层次考虑由此事件引出的话题。 广东决策研究院旅游产业中心主任李铭建在就此事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很难判断“天池水怪”是否是故意炒作,天池可能真的出现了神秘现象,但由于目前无法查证真伪,这便属于一个科学谜团。“像这类问题,想要取证和证明很难,而且还要花费相当多的人力物力,成本相当高。”他表示,除非有直接证据证明其属于恶意炒作,否则大家若是为了维权去查,完全承担不了相关证伪的成本。而且,依据现有法律,即使查出虚假炒作,景区要负的法律责任相当有限。 而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系主任王华则表示,由于现在没办法证实“天池水怪”是真是假,所以不能一棒子打死。但若经调查发现是景区属于虚假炒作行为的话,那就是对科学精神的亵渎,利用游客的探奇心理,欺骗了游客感情。虚假炒作本身是一种“末日营销”,可能这一次炒作吸引很多游客过来,但游客发现受到欺骗之后,心理的期望和落差会非常大,导致游客下次不来了,甚至不会推荐朋友去的结果,形成负面的口碑。所以,虚假炒作会对景区旅游长期品牌建设起到负面作用。 广东省旅游局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副总规划师周志红认为,旅游需要强力营销,需要吸引眼球的一些活动。但旅游宣传、营销一定要有底线。不能恶意炒作、低俗炒作。景区应该对虚假炒作、低俗炒作负责。前段时间一些景区恶俗炒作,违反了社会风俗、底线的炒作,首先要从道德上要进行谴责,再追究它的法律责任,“炒作一定要维护社会正气,不能违反社会公德。” 科学求证让“炒作”变身“正能量”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系主任王华:像水怪这种现象其实挺普遍,英国就有尼斯湖水怪,新疆喀纳斯湖也发现有水怪。如果有游客、当地人员确实发现湖面出现一些异动,可以进行报道,但报道不要带有倾向性,因为没有经过科学的考证。报道之后,景区应该针对这种事件,采取科学的态度,比如说找相应的专家去论证,调查。用科学的方法去证实或证伪这种现象,然后公布于众。他认为,这种报道、调查的过程,就是给景区一种正能量的宣传。不要弄出一个噱头来,一直出于悬而未解的状态,没有后文了。景区宣传不要以一种虚假的形式,或人为造就的形式来做这种宣传,要对游客抱有负责任的态度。 广东决策研究院旅游产业中心主任李铭建:从炒作角度来说,如果长白山景区想通过“水怪”做噱头,应该在旅游旺季来临之前就炒,这样才能起到吸引游客的效果。如果长白山天池确实不断发现水怪,那景区就应该认真对待这件事,组织科研调查、取证。他建议长白山天池景区建个“水怪”博物馆,展示历年来出现的“水怪”传说、图片、视频、图书、科研分析等。如果建设这种设施,也算是种科普活动。既能成为吸引游客的一个新项目,打造旅游产品的新形式,也是一种对于炒作比较好的延伸发掘。避免同一主题反复炒作造成人们的反感。大家旅游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增加自己的见识,见识当然包括了对于未知之谜的探讨兴趣和探索精神。所以,只要往正确的方向去引导,短期炒作也能演变成长期影响力。 广东省旅游局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副总规划师周志红:景区是需要宣传,但炒作是一种宣传的辅助手段,只能吸引一时。长期市场影响力不是靠这一时的噱头能维持的,关键还是要挖掘自身的特色和文化底蕴,开发一些富有吸引力的旅游项目和活动。 ◇链接怪兽大观 一、尼斯湖水怪。“尼斯湖怪”的传闻最早出现在公元6世纪。1975年6月,科考队再到尼斯湖,拍下了很多照片,最后结论是“尼斯湖中确有一种大型的未知水生动物。”之后科学界还是不能结论一致。 二、新疆喀纳斯湖水怪。部族老人们一直认为喀纳斯湖中有一个怪物,而且被尊称为湖圣,是他们的保护神。科学家做的不少猜测最终还是变得支离破碎。 三、美国尚普兰湖水怪。几百年来,一直有人声称在美国尚普兰湖目击湖怪出现,结果造就了一个旅游景点,但当局却从未找到湖怪存在的证据。 四、四川猎塔湖水怪。猎塔湖四大奇迹:冰上窟窿、不明声音、牦牛脚印、浅滩尸骨。曾有科学家大胆猜测:猎塔湖水怪是早已灭绝千年的克柔龙,但目前并未解开此谜。 五、青海湖水怪。青海湖水怪不太像是蛇颈龙之类的远古爬行生物,因为三次出现的水怪都是藏头藏尾的,无高大的驼峰,这些均不符合蛇颈龙的生活习性。多少年来,青海湖畔的藏民一向把天上飞鹰和水中游鱼奉为神灵,从不伤害和捕吃鱼类,久而久之,致使湖内鱼类繁殖到饱和程度,数十斤重的大鱼很常见。(记者 向杰 实习生 陈瑜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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