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悉,消费季活动涵盖演出、展览、非遗、数字文化、主题公园、文化娱乐、游戏游艺、运动健身、节庆展会、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文体用品、景区景点、餐饮住宿、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及其他文化和旅游领域行业门类。确定活动日期为2021年10月1日-12月31日。
本届活动主题为“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活动口号为“走近诗和远方,惠享美好生活”。文化和旅游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拟于2021年9月下旬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消费季启动仪式,发布若干消费促进活动、消费场景及激励措施。各承办单位、参与单位、支持机构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陆续启动并持续开展消费季活动,活动延续时间各地视情况而定,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
通知强调,将通过丰富消费活动内容、推出消费惠民措施、创新消费活动形式、加强区域联动协作、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等主要任务推进活动有序开展。其中包括制定实施文化和旅游领域消费补贴、积分奖励、景区门票减免等消费惠民措施;结合第一批集聚区建设工作,策划实施一批夜间消费专题活动,大力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进一步发挥示范城市、试点城市和集聚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与周边城市或区域同步行动、联合促销,推出区域一体化消费惠民措施和一揽子消费促进活动,打造文化和旅游消费城市群、热点商圈等;以示范城市、试点城市为重点支持范围,征集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项目并加大支持力度,促进项目有效投资,发挥投资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发消费潜力的关键作用等。(伍策 宋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