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河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会议暨全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上获悉,自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以来,河北省扎实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目前全省层面实地普查正有序铺开。
建立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队伍。成立省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建完成市级和县(市、区)级普查领导小组,179个县级普查单元共组建普查队伍233支,普查队员1501人。省文物局组建工作专班,负责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同时,参照国家相关普查方案,编制完成并印发《河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河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做好普查前期基础工作。全面梳理2012年以来考古工作和各类专项资源调查中新发现文物线索1153条。持续向社会征集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线索,已征集线索248条。
完成省级普查试点工作。确定张家口市蔚县、衡水市景县、邯郸武安市3个县(市)为省级普查试点,现已全部完成试点工作。三地共组建普查小组10个,普查队员37人,对4个乡镇166个村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全面实地调查,其中复查198处,新发现45处。
落实普查经费。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已印发《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保障方案》,6月7日,省文物局联合省财政厅转发该方案,要求各级普查领导小组落实专项资金,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部署普查培训工作。河北省组织29名省、市级普查骨干参加全国普查培训班并结业,省文物局分期对205名普查业务骨干进行文物普查政策实地培训,全省各地普查队员在国家文物局“全国文博网络学院”里完成了培训,实现了全省文物普查队员培训全覆盖。
此外,还通过媒体平台,宣传文物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和工作要求,紧密跟进普查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