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4年优秀电影剧本征集活动由河北省电影局、河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指导,河北省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办。
活动面向全国征集优秀电影剧本。征集活动主题为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立足河北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拔节生长,聚焦全省经济建设的前沿阵地、科技发展的创新高地、产业强省的主要战场、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传递真善美、弘扬主流价值观。
活动将按照一定比例为优秀剧本颁发证书。组织业内专家召开研讨会,对剧本进行提升打磨,经作者本人同意,推介给中宣部电影剧本规划策划中心及京津冀等相关影视制作单位。对此次评选出的优秀剧本能够成功孵化、转化成电影作品的,有河北公司参与创作,“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享有影片“联合摄制”署名权和相关奖项申报权的,省电影局将给予10万元扶持资金支持。优秀编剧将作为骨干创作人员列入河北省影视家协会人才库,可参与协会举办的观摩、培训、采风等活动。
投稿时间为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结果将在相关媒体公开发布。
活动面向全国征稿,请在附件中下载《河北省2024年优秀电影剧本征集活动报名表》及“剧本格式模板”,按要求投稿。
(一)参选剧本的内容,原则上在征集作品主题范围内,具有完整的电影剧本架构、符合电影剧本的篇幅长度和形式(剧本字数在2.5万至5万字),仅限于中文剧本。凡以大纲、素材、创意、梗概等形式,以小说、散文、电视剧等其他体裁投稿的不予受理。
(二)参选作品为未经备案公示或立项批准的电影剧本。
(三)已获得河北省委宣传部、省电影局资助的电影项目剧本,不再参选。
(四)每位作者限投一部作品。申报人填报《河北省2024年优秀电影剧本征集活动报名表》(如为多位作者,每人的信息均需填写)。报名表(附件1)、剧本(格式参见附件2)等材料提交PDF版,剧本可加水印,发送至电子邮箱:hebeiyingshixie@foxmail.com,可电话联系确认收到投稿剧本;联系人:马梅素;电话:0311-87041541 。不需要邮寄纸质材料。
(一)作者须拥有参选剧本的完整著作权;已转让他人的,须有受转让方出具的原作者享有参选资格权益的证明。如系改编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
(二)参选剧本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将按相应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
(三)建议参选剧本作者酌情预先自行进行版权登记,保护自身权益。
上述启事内容由河北省电影电视艺术家协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