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宣传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南省教育厅等1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和旅游赋能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从完善乡村文旅公共服务设施、推动乡村非遗传承发展、丰富乡村旅游产品、打造乡村旅游品牌、加强乡村文旅智慧化建设、提升乡村旅游运营服务水平、规范乡村旅游新业态发展、推动乡村文旅科技深度融合、壮大乡村文旅经营主体等15个方面,推进以文化人,发挥旅游带动作用,推动旅游富民,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和旅游发展成果,全面推动文化和旅游赋能乡村振兴工作。
《措施》明确,将非遗资源融入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鼓励各地举办乡村音乐节、露营节、篝火节等活动,建设一批近郊型休闲旅游露营地。因地制宜开发夜游、夜集、夜娱、夜秀等夜间产品和服务。高标准打造100个乡村旅游精品民宿聚集区、100个乡村旅游精品营地、100个乡村旅游精品村、100个乡村旅游精品廊道,持续推进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引客入湘”计划、文旅消费券发放着重向乡村倾斜。推动乡村旅游市场主体接入湖南省智慧文旅信息系统,并提供低成本的线上营销途径。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出台自驾车旅居营地、露营休闲等新业态发展政策,积极推广行业标准,规范行业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发行乡村振兴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