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京津冀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审议通过。京冀两地人大常委会也在同一时间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京津冀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
《决定》明确建立区域协调机制,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应当与北京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建立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协调机制,创新合作方式,拓宽合作领域,探索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的新模式。《决定》还明确,天津市将与京冀两地从共同加强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共同开展大运河文化宣传、共同加强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共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共同推进文旅融合5个方面加强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