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8日共同修订完善了《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认定工作方案》)。《认定工作方案》宣布:现决定开展2022年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工作。
根据《认定工作方案》,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是指在一定的地域空间范围内,为满足旅游者运动体验需求,开展冰雪运动、水上运动、航空运动、山地运动等户外运动以及其他运动项目,体育旅游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完备、体育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且全年持续供给,已安全运营三年以上,具有一定发展规模、辐射带动作用强、经济和社会效益突出的经营场所。
符合上述基本内涵的户外运动营地、滑雪场等运动场所、体育服务综合体、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均可由管理或运营主体提出申请,管理或运营主体须为法人单位。
《认定工作方案》称,申报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2、体育旅游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完善,功能完备,能够满足旅游者的运动体验需求;
3、体育旅游业务经营状况良好,且全年持续提供体育产品和服务;
4、体育旅游业务已运营三年以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辐射带动作用强,经济社会效益突出;
5、土地使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审批手续齐备;
6、管理或运营主体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
7、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特种设备检验、消防许可、卫生许可等,安全管理机制和措施完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基础管理到位、安全应急救援到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认定工作方案》强调,鉴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评审过程中对安全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
下一步,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将研制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规范性管理文件,加强对示范基地的监督管理。